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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18年科卫联合医学科研项目
索引号:
生成日期:
2018年04月24日
发布机构: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截止日期:
2018-05-31
文号:
适用行业推荐:
2018年科卫联合医学科研项目
   浏览量:872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8年科卫联合医学科研项目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各委属医疗卫生单位,市人口计生研究院,陆军军医大学各附属医院,解放军324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

为加快我市医学科技能力发展,为健康中国战略重庆实践提供有效支撑,根据市科委与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专题会议精神,即日开始共同组织2018年科卫联合医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重点项目:资助研究经费5-10万元,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二)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项目:资助研究经费7-8万元(其中市卫生计生委人事处资助5万元),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三)面上项目:资助研究经费2-3万元,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四)青年项目:资助研究经费2-3万元,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是重庆市医疗卫生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科研经费单独核算,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项目申报单位应在科卫联合医学科研项目资助经费基础上以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经费配套(单位配套不到位的,取消项目并追回经费,按照比例缩减次年项目数)。

(二)项目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从事所申报项目相关专业,具备相应工作基础和科研能力。

2.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年龄5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后出生);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项目和面上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项目负责人不限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3.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请1项科卫联合医学科研项目;既往负责市卫生计生委医学科研项目未结题的(包含延期结题和近3年内终止项目的)本年度不得申请;2017年申报项目未通过立项的,本年度不得再次申请。

三、申报数量

本次申报实行项目负责人自由申报、项目承担单位限额推荐的原则,结合各单位编制床位数,具体限额如下:

(一)市级单位:重医附一院30项,重医附二院、重医儿童医院、陆军军医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西南医院)、陆军军医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新桥医院)、陆军军医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大坪医院)、市人民医院各20项,其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各10项;

(二)区县(自治县)单位:由区县卫生计生委统筹申报,项目总数6项,设有三甲综合医院的区县项目总数10项;

(三)重点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申报总数的1/3;

(四)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培养项目不列入上述限额;

(五)符合申报条件的重庆市中青年高端医学人才和第7、8、9批援巴新,第2批援巴巴多斯医疗队队员申报项目不占本单位申报限额。

四、申报方式

(一)科卫联合医学科研项目本年度将启用新的科研管理系统,各单位项目申报人需要在单位管理员处申请新账号,方能进行项目申报。

网上申报网址:通过重庆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www.cqwsjsw.gov.cn)页面右下角科研管理系统进入。

(二)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及各委属单位在完成所有项目审核提交后,在系统内生成汇总表,打印盖章扫描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处邮箱cqkjc@qq.com(不需要报送申请书纸质件),邮件正文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各区县医疗卫生单位、各委属医疗卫生单位、陆军军医大学各附属医院和其它军队医院管理账号见附件2。请各单位第一时间修改管理账号密码,完善单位信息,并仔细阅读科研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

五、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系统将于2018年4月26日开放,5月31日18时关闭,逾期不予受理。为避免申报高峰时服务器拥堵,请各单位尽量提前申报。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申报指南,具备相应研究工作基础;鼓励临床与公共卫生研究,注重应用推广。基础研究项目一般不予立项和资助。

(二)涉及患者的临床研究项目,应有该医疗卫生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

(三)申报的项目应提供医学文献信息检索机构的查新报告,开发性研究类项目应提供专利检索报告。

(四)网上提交前请务必进行预览,确定提交后将不能修改、不予退回。

(五)各大型厂矿医院及民营医院申报项目由所在区县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统筹申报。

(六)中医药类研究项目不在本通知受理范围。

(七)各项目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网上申报工作,并根据学科发展、重点研究方向和项目申报条件认真做好项目筛选工作,把好申报质量关,不得超额申报。市卫生计生委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不予补报。

(八)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各项目申报单位负责审核本系统本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诚信度,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扣减申报数量。

联系人:石任重,电话:67706553;梁悠悠,电话:61965188,

地址:渝北区旗龙路6号。


附件:2018年科卫联合医学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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