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渝北区推动科技创新政策》(渝北府办发〔2020〕36号)第六条,对新获得国家或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按上级奖励金额的50%给予配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渝北区行政管理区域(不含两江新区直管区)注册、登记,且获得2020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单位。
二、申报材料
渝北区科技奖励(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获奖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三、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11月29日18:00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报送至373478432@qq.com,逾期视为主动放弃,不再受理。咨询电话:67180009,67808508。
附件:渝北区科技奖励(补贴)申请表
重庆市渝北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
渝北区科技奖励(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