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考核复核申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各区县(自治县、开发区)知识产权局(科委)、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万盛经开区科技局,相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实现知识产权强企发展目标,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考核复核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管字〔2018〕190号)要求,决定启动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下简称“优势企业”)年度考核、三年复核和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申报
(一)申报条件
1.我市目前已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授牌的企业可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2.我市目前已获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的企业可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二)申报流程
1.申报。本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企业自行登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管理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后在线下载打印申报材料(一份),并交所在地的区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
2.初审。区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初审,并将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
3.推荐。市知识产权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择优推荐。已开展贯标工作的企业优先推荐。
二、关于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复核
(一)复核对象
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二)复核流程
1.信息填报。企业自行登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管理系统,网上填报考核信息表,尔后在线下载打印申报信息表(一份),并交所在地的区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
2.复核初审。区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对企业复核信息表进行汇总和初审,并将汇总表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考核信息表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
3.复核。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人员对考核表进行复核,并将结果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
三、关于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考核
(一)考核对象
2013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
(二)考核流程
1.信息填报。企业自行登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管理系统,网上填报考核信息表,尔后在线下载打印申报信息表(一份),并交所在地的区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
2.考核初审。区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对企业考核信息表进行汇总和初审,并将汇总表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考核信息表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
3.复核。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人员对考核表进行复核,并将结果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复核、考核时限
2018年5月4日前,企业自行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并将在线打印的填报材料上交至区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5月10日前,区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将推荐汇总表(附件2、3、4、5、6、7)盖章交至市知识产权局,同时将电子档打包以“**区(县)国家优势示范推荐汇总表”命名发送至邮箱:826397974@qq.com。
(二)申报、复核、考核渠道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管理系统(网址:http://shenbao.cneip.org.cn/)。新申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自行设置登录账号和密码,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登录账号和密码各企业已经掌握,若忘记登录密码的企业,请与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联系。
附件:1.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国家知识 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考核复核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知办函管字﹝2018﹞190号)
2.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推荐汇总表
3.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推荐汇总表
4.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考核汇总表
5.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考核汇总表
6.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复核汇总表
7.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汇总表
8.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名单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