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第七届
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工商、质监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各工业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切实加快质量强市建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根据《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办法(修订)》(渝府发〔2015〕37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精神,市人力社保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第七届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原则
坚持企业自愿申报原则,不收取申报企业任何费用。
三、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节能、质量政策,连续正常生产经营5年以上;
(二)持续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改进和管理创新成效显著;
(三)主导产品实物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国际水平,企业技术水平、新产品研发能力、节能减排及经营结果处于我市同行业领先地位;
(四)近3年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在国家或我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未发现产品质量问题;
(五)有良好的诚信记录,编写并主动向社会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模范履行社会责任,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四、申报材料
(一)《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提名奖)申报表》(见附件,下载网址:http://www.cqzj.gov.cn品牌建设专栏)。
(二)组织简介:申报企业应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T19579-2012)附录B要求撰写组织简介,字数在3000字以内。
(三)自评报告:申报企业应对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扎实开展自我评价,全面梳理内部管理,撰写自我评价报告,字数在60000字以内。
(四)证实性材料:申报企业须提供有关证实性材料,包括有关市级政府部门的证明、企业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用户满意度调查报告等,具体材料见《申报表》“填报说明”。
(五)企业形象宣传片电子文档1份。
上述申报材料除第五项外,均需准备纸质材料一式4份、电子文档1份。
五、申报时间
第七届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以申报材料送达日为准)。
六、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市级有关部门及企业集团、行业协会要积极动员、培育、指导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市长质量管理奖。
(二)市级相关部门要本着服务企业的原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出具相关证明。
(三)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工商、质监部门要加强对申报企业的服务,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评审工作规程》(渝委办〔2015〕17号)要求开展申报、审核、推荐工作。要在认真做好申报企业资格审查前提下,主动协助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报请区县(自治县)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审核,并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推荐上报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
(四)申报企业要按照《评选办法》的要求,扎扎实实推行卓越绩效模式,将卓越绩效管理的理念、方法落实到企业各部门、各车间和全体员工,有效改进企业经验管理和质量管理的水平。
联 系 人:市市场监管局 孙思谛
联系电话:67890761
地 址: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1215室
邮政编码:401147
联 系 人:市人力社保局 谢黎
联系电话:86867195
地 址: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北区2号楼2413室
邮政编码:401120
附件: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申报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