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小企业局
关于实施中小企业“万千百十”五年培育
成长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要求,大力发展和培育优质市场主体,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发展,实现我市中小企业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经研究,从2018年起,我局在全市实施中小企业“万千百十”五年培育成长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定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战略为重点,以专精特新为抓手,着力构建以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为重点的融资服务体系,加大融资服务力度,打造中小企业共享服务平台,加大中小企业人才培训,促进中小企业市场开拓,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努力改善创新创业的营商环境,引导中小微企业采用新技术,发展新产业,培育新业态,创造新模式,全力推进中小企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实现我市中小企业在新常态下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发展。
二、工作思路及目标
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成长一批,认定一批的工作思路,通过5年培育,力争全市新增“四上”企业10000户,总量达到30000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0000户;"专精特新”企业1000户以上,“小巨人”企业100户以上,"隐性冠军”企业50户以上。每年,着力培育一批竞争优势明显,有发展前景和市场潜力的高成长型企业2000户以上,成长为"专精特新”企业200户以上,“小巨人”企业20户以上,"隐性冠军”企业10户以上。
三、工作抓手及重点培育对象
以培育“专精特新”企业为抓手,突出重点产业和行业。
工业,重点推进集成电路、汽车电子、智能机器人、智能硬件、智能制造装备等智能制造硬件产业以及材料、消费品、医药、化工、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中的中小企业培育发展,同时,加快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步伐,激发制造业创新活力、转型动力和发展潜力。
商贸业重点支持名、特、优、新、惠等企业发展,对新模式、新业态企业进行储备培育。
服务业重点发展大数据、软件服务、物联网、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科技型、创新型生产性服务企业。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实施企业培育工程,着力促进中小企业规模化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部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政策的协同和整合,共同支持新兴产业中的中小企业创业发展、传统行业中的中小企业转型发展,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不断完善我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贷款贴息、服务对接、激励奖补等措施,引导中小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重点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自主创新能力强、产品竞争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的小微企业成长为“规上”企业,壮大中小企业发展规模和数量。
(二)实施创新驱动工程,着力提升中小企业发展质量
强力打造创新创业载体,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发展道路,培育一大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技术或服务出色、市场占有率高、参与行业标准制订的“小巨人”“隐形冠军”企业。推动中小企业开展产学研用合作,鼓励中小企业通过自主建立研发中心、与各类创新资源合作等方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新产品开发,增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大力发展产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深入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进程,促进产业互联网与中小企业的深度融合,着力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一高九难”十个问题。鼓励对参与创客中国项目的风险投资,加强“创客中国”获奖项目的孵化。
(三)实施品牌推广工程,着力提升中小企业形象
引导中小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增强品牌意识,提升品牌管理能力,实现从产品经营向品牌经营转变。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品牌推广计划、“专精特新”品牌提升计划、中小企业优质品牌推广计划,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打造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和原产地标志等,加强策划与设计,丰富品牌内涵,不断提高自主品牌产业和服务市场份额。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集聚地,鼓励集聚地制定区域品牌发展规划,支持有较高占有率的特色产业集聚地制定集团品牌标准,将打造区域名牌作为树立产业集聚地整体优势和提高知名度的重要手段。加强区域品牌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以品牌共享为基础,采取市区(县)企联动方式,大力培育地理标志、集团标志、原产地注册等集体品牌。鼓励特色产业集聚地企业创建和培育企业品牌,推动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良性互动。
(四)实施人才培育工程,着力提升中小企业管理水平
提升企业家素质,鼓励企业家多渠道、多方式参加各类旨在提高企业家开拓创新、经营管理、沟通协调好和提高社会责任意识等能力的培训。引导企业家弘扬工匠精神,鼓励中小企业家专注专长领域,加强企业质量管理,立志于“百年老店”持久经营与传承,把产品和服务做精做细。实施“五领”人才培训计划,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中小企业人才队伍。通过副总经理以上的“金领”人才、企业中层(含技术骨干)“白领”人才、创业导师和创业者“银领”人才、技术工匠“蓝领”人才、政府管理者“引领”人才的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市场拓展、转型升级、产业互联、人工智能应用等方面的能力,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各类人才支撑。每年市级层面专题培训各类人才2万人,力争5年培训10万人以上。
(五)实施融资服务提升工程,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以推进普惠金融发展为抓手,探索建立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体系。探索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体系建设,委托第三方机构在对接相关银行信用评价指标及授信模式基础上,利用大数据构建企业商业价值综合授信体系,引导银行扩大中小企业尤其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规模。鼓励银行创新金融产品,推进价值链融资、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融资、政府采购订单和设备融资,增强中小企业融资便利度和获得感。切实抓好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转贷应急、风险补偿、票据贴现、新办鼓励类财政扶持、担保费补贴等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打好“政策组合拳”,为全市中小企业新增融资1000亿元以上。积极推动500家以上企业股份制改造和挂牌上市,加强与各类产业发展基金对接,吸引300亿元以上社会资金投向中小企业,进一步优化企业融资结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大担保机构的扶持力度,落实担保机构的各类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担保基金和专项资金对担保机构的各种补贴、补偿和资金支持。引导担保机构对广大中小企业提供各种低成本、轻抵押、高效率的融资担保。
(六)实施公共服务共享平台建设工程,着力为中小企业优质服务
围绕解决中小企业各类信息“共享难”问题,打造跨部门的中小企业政策发布和信息共享平台,着力为中小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精准服务。按照“找得着、用得起、有保障”的工作要求,实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进一步优化完善全市”1+39+N”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着力构建“网络平台、窗口平台、服务机构”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集聚优质服务资源。建立有序进退、滚动发展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动态管理机制,通过绩效奖补、考核评价等方式鼓励和引导服务平台聚集服务资源、丰富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促进服务与需求精准对接。坚持抓点示范,积极创建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培育一批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管理企业化、运行规范化的市级示范平台和重点服务机构,加强培育指导,强化服务机构自身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机构资源整合能力,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层次。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引导中小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资源配置、信息交换、数据采集等,促进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七)实施维权服务工程,着力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进一步履行好重庆市人民政府民营企业维权投诉中心的职能职责,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相关规定,加大对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对中小企业困难和问题的协调解决。构建市、区县两级中小企业维权服务工作机制,对接政策咨询、法律服务、仲裁服务等专业队伍,建立网上维权服务平台,开通维权服务热线96038,建立完善受理、登记、分类、交办、督办、协调解决、意见反馈的工作制度,政策咨询服务、维权服务协调、法律服务、纠纷仲裁等运行机制,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帮助中小企业提高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规范市场主体交易行为,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维权难”问题。
(八)实施中小企业发展载体升级工程,着力为中小企业提供聚集发展空间
按照“盘活存量、合理增量”思路,引导、支持运营机构利用存量工业闲置厂房、科研楼宇、商务楼宇等打造企业集聚发展的楼宇产业园。根据区域产业特色和中小企业集聚发展需求,按照市、区县两级财政补助和楼宇业主让利的“三个一点”支持方式,支持和鼓励运营管理机构打造楼宇产业园和小企业创业基地等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中小企业发展载体。通过政策导向和绩效奖补,助推楼宇产业园、小企业创业基地和特色产业聚集示范区等发展载体创新升级,成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发展和招商引资的重要平台。力争到2022年,全市楼宇产业园达150个、小企业创业基地达200个、特色产业聚集示范区达5个,入驻企业超过2万户。
(九)实施交流合作工程,着力为中小企业提供市场拓展平台
积极组织展览展示活动,促进企业对外开展交流与合作。通过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会、博览会、洽谈会、推介会、投资考察活动等,促进企业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开拓市场空间、扩大投资领域,实现做强做大。建立招商引资市、区(县)、园区(楼宇产业园等)三级联动机制,打造为广大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的平台,对招商代理机构和服务平台运营机构的招商引资业绩实施奖补等激励政策措施大力招商引资,通过引进一批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和项目,完善产业链条,促进我市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加强中外企业、项目交流合作,在市内和国外建立若干国家级、市级中外合作产业园,到2022年,累计组织1000家以上中小企业按照“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和企业自身实际,赴国(境)外进行投资考察与交流合作,分批次组织300家以上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综合性或专业性展会,为企业提供开拓市场的专业化、精细化推介与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重庆市中小企业“万千百十”五年培育成长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领导成长计划的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各区县(自治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为“万千百十”成长计划的具体组织实施责任人。
(二)明确责任分工。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中小企业局综合协调处牵头负责成长计划的统筹工作,各业务处室及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工作职责负责相应工作的组织实施。市中小企业局负责推进市级层面中小企业发展协调机制的建立,牵头研究制订鼓励、扶持、奖补优惠政策,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中小企业培育发展工作的支持,做好成长型企业的初审、推荐和项目申报工作。
(三)落实扶持政策。认真落实《重庆市中小企业局重庆市工商局重庆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渝中小企〔2018〕8号)等扶持政策,重点支持纳入“万千百十”成长培育计划的中小企业发展。
(四)建立跟踪监测监督机制。通过年报统计、专项统计、项目申报等渠道,汇总建立全市中小企业数据信息库,建立市、区两级数据互通共享平台,及时掌握纳入培育计划的企业发展状况、政策支持落实情况。各区县要将“万千百十”培育成长计划纳入工作重点,市局采取定期自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培育中小企业的工作进展情况、政策落实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检查,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