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科技型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度重庆市海外引才引智项目(科技咨询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涵定位
科技咨询项目系重庆市海外引才引智项目之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我对接,自行出资,聘雇外国专家牵头实施对技术项目或科研课题的可行性论证、经济技术预测、分析评价等咨询服务的科学技术活动。
注:重庆市海外引才引智项目由科技咨询项目、科技研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构成,是市科学技术局(市外国专家局)、市财政局统筹市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设立的专项项目,旨在发挥用人单位识才、聚才、用才的主体作用,采取事后补助的方式,激励用人单位先行投入资金,引进外国专家和海外人才来(为)渝开展科学技术活动。
二、申报对象
(一)2020年度纳入R&D统计调查的在渝高等学校、科研机构。
(二)2020年度纳入R&D统计调查或2020年度享受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科技型企业,包括以下三类:
1.已经填报2020年度“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年报)”和完成火炬统计调查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
2.已经取得“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2020年度或2021年度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已经按照规定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更新2020年度数据信息的科技型企业。
三、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7日9时至24日18时。
四、申报要求
(一)准确把握外国专家的范围
科技咨询项目支持用人单位聘雇的外国专家是指持有市科学技术局(市外国专家局)发放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外专发〔2017〕40号)外国高端人才(A类)标准,从事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研究的外国科技人才。
(二)精准测算项目申报的数量和后补助经费
1.申报对象聘雇的外国专家2020年全职在渝工作183天以上的,可申报项目数量为符合条件的外国专家数量。可申报的后补助额度如下:
(1)2020年度外国专家薪酬在50万元以上的,单个项目可申报的后补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2)2020年度外国专家薪酬不足50万元的,单个项目可申报的后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2.申报对象聘雇的外国专家2020年在渝工作不足183天,以及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在国(境)外提供服务的,可申报的项目数量限1项,可申报的后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三)及时提交项目申报资料
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自愿填写《重庆市海外引才引智项目(科技咨询项目)申报书》(附后),连同相关佐证资料一式7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至市科学技术局(市外国专家局)一楼“外国专家服务”窗口,逾期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项
(一)凡获得过2020年度国家外专项目立项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科技咨询项目支持。
(二)凡发现项目申报有弄虚作假、重复申请、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等行为的,将纳入科研失信行为管理,与其他社会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
(三)凡发现项目征集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或不当行为的,可通过监督与投诉电话反映并书面实名提交相关情况。
六、联系方式
(一)申报咨询
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梁玲,电话:67469051
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工作处:郭培源,电话:67183885
(二)申报资料受理
“外国专家服务”窗口:王雪萌,电话:62191366
(三)监督与投诉
市科技局机关纪委:辛文辉,电话:67600056
市纪委监委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何传英,电话:67513576
附件:重庆市海外引才引智项目(科技咨询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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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海外引才引智项目(科技咨询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