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硕睿云商务服务平台!
  • 免费注册
  • 会员登陆
  • 1
  • 2
政策检索:
政策所辖:
不限
已发布政策 3383 条,政策订阅用户 9210 个,实时推送政策 58292 条,在线答疑 18765
政策云端服务 | YUNDUAN
在线答疑
政策申报
政策匹配
政策发布
政策订阅|实时推送
名称:
018年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奖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生成日期:
2018年04月08日
发布机构:
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局
截止日期:
2018-05-08
文号:
适用行业推荐:
018年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奖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952

关于开展2018年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奖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农委、林业局、供销合作社、财政局,万盛经开区经信局、农林局、供销合作社、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产业扶贫,根据市级预算公开评审通过的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方案,现就开展2018年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奖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主营业务以农副产品为原材料进行加工的企业,重点支持注重开发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创新性强、成长性好、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农产品加工企业。

 

二、奖补方式

 

根据农产品加工企业2017年度营业收入、吸纳就业、税收贡献及收购本市农产品等绩效情况,综合评分分档次予以奖补,单个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内部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

 

(二)企业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在吸纳就业、税收贡献、收购本市农产品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作用明显。

 

(三)企业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财税、安全、环保、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申请材料

 

1.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

 

2.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奖补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吸纳就业、缴纳税金、收购本市农产品、带动农民增收情况等);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

 

5.经税务部门确认的上一年度纳税额及涉税信用证明材料;

 

6.经人社部门确认的从业人员社保证明材料;

 

7.收购本市农产品相关证明材料(在本市辖区内自建或与农户联建原料基地、与农户或专业合作社等签订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复印件,购买本市农产品发票、凭证复印件等);

 

8.经工商部门确认的企业信用状况查询材料;

 

9.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

 

10.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企业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时须按本项要求列明的顺序进行装订,确保资料规范、完整。

 

五、奖补程序

 

(一)网上申报。市、区县两级中小企业、农业、林业、供销等主管部门在本部门公众信息网公布本申报通知。农产品加工企业于5月8日前登陆“重庆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专项资金管理系统”( http://zxzj.cqsme.gov.cn)进行注册后,准确填写并按时提交《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奖补资金申请表》。

 

(二)确定入围名单。根据申报条件和网上申报数据,对申报企业的营业收入、吸纳就业、税收贡献及收购本市农产品等四项指标进行绩效评分,将综合得分前100名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列入初步入围企业名单。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对14个国家重点扶贫工作区县予以倾斜,且对于深度贫困乡镇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优先入围,在确定的初步入围企业名单中,对入围企业少于2家但申报企业户数大于2家的国家重点扶贫工作区县,增补至2家,并确定入围企业名单。入围企业名单确定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审查推荐。入围企业向所在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农委、林业、供销、财政等相关部门,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后,由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行文,将企业书面申请材料于6月20日前一并报送市中小企业局。

(四)组织审核。市中小企业局会同市农委组织第三方机构对上报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入围企业的营业收入、吸纳就业、税收贡献及收购本市农产品绩效情况再次进行评分。

 

(五)确定拟支持企业名单。市中小企业局会同市农委、市林业局、市供销合作总社根据评分结果,提出拟支持企业建议名单,经市中小企业局办公会审议后确定拟支持企业名单。

 

(六)公示。对拟支持企业名单,在市中小企业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公众信息网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资金拨付。对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市中小企业局会同市农委、市林业局、市供销合作总社下达农产品加工企业奖补资金计划,市财政局根据资金计划拨付资金到相关企业。

六、其他事项

 

(一)农产品加工企业奖补资金申报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方便企业的原则,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信息公开、广泛宣传,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审核等各项工作。

 

(二)农产品加工企业实行自主自愿申报,不得委托中介机构代为申报。在进行网上申报时,务求情况真实、数据准确,任一单项指标网上申报数据与书面申请材料数据之间误差超过+5%的,该单项指标不予计算名次得分。

 

(三)加强监管,杜绝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财政奖补资金行为。在申报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对虚假申报、骗取财政资金的,两年内不再受理农产品加工企业奖补资金申报并依法追回财政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跟踪服务,将享受奖补资金支持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纳入中小企业培育发展“万千百十5年成长计划”,定期收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加强跟踪服务,实行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助推企业成长壮大。

 

七、联系方式

 

市中小企业局:彭光荣、蒋伦,电话:67625703,邮箱:584700328@qq.com。

 

市农委:方文豪,电话:89133312

 

市林业局:黄珍富,61528956

 

市供销合作总社:关学贵,电话:13509466108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王桦,电话: 67517286,13996186672。

 

 

 

附件: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奖补资金申请表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林业局                

 

 

 

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           重庆市财政局

 

2018年4月8日

QQ
客服

微信
客服

扫码咨询微信客服

热线
电话

400 031 0045
官方客户服务热线

云端
扫码

微信扫码关注
开启云端服务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