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局(室、部、中心),直属国有公司,各企业:
根据《中共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加快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鼓励政策的通知》(眉高委发〔2020〕7号)文件,园区设立年度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落户、开放引领、创新驱动、项目建设、科技孵化、转型升级、经营贡献、人才引育等,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2021年眉山高新区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根据《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加快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鼓励政策》中涉及的项目(各类别的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二、支持方式
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方式支持。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22年1月10日
四、其他事项
(一)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单位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议核算制度,资产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经济和技术实力。
(三)项目申报内容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申报项目的企业,三年内不得参与省、市、园区项目资金申报。
(四)当年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享受本政策:当年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涉及非法生产、偷漏税、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
五、联系方式
(一)经营贡献类、成长壮大类、创新驱动类、转型升级类、科技孵化类(孵化器考核)
联系局室:经济科技局,联系人:刘兰,联系电话:38555819
(二)企业落户类、科技孵化类(租用孵化器场地租金补贴)
联系局室:园区投资促进中心,联系人:彭姣,联系电话:38182253
(三)企业人才类
联系局室:党群工作部,联系人:江敏,联系电话:38182179
(四) 加快建设类
联系局室:企业和项目服务中心,联系人:潘珩,联系电话:38182692
附件:
1.2021年经营贡献类、成长壮大类、创新驱动类、转型升级类、科技孵化类项目申报指南
2.2021年企业落户类、科技孵化类项目申报指南
3.2021年企业人才类项目申报指南
4.2021年加快建设类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下载5.docx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