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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18年重庆市创新创业示范团队的通知
索引号:
生成日期:
2018年10月30日
发布机构: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截止日期:
文号:
适用行业推荐:
2018年重庆市创新创业示范团队的通知
   浏览量:1166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重庆市创新创业示范团队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科学技术局,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重庆高新区、璧山高新区、永川高新区、荣昌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人事、科技管理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培养建设一批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根据全市人才工作安排,市委组织部和市科学技术局决定启动2018年重庆市创新创业示范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新创办企业的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主体以创新创业团队成员为核心且在2016年10月30日至2018年10月29日期间在重庆注册成立的企业。团队核心人员应由熟悉企业管理、成果转化应用、市场营销和创业投资等方面的人员构成,且不少于3人,其中团队带头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掌握业内公认的领先技术;拥有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的对其拟开发的产品(服务)发挥核心作用的知识产权1项及以上;有明确的融资计划和融资规模,商业模式清晰。

(二)企业内部的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主体为有创新创业项目及团队的在重庆注册企业。团队核心人员应由企业技术研发骨干力量构成,且不少于3人,其中团队带头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掌握业内公认的领先技术;拥有通过自主研发获得的知识产权1项及以上,已开发的产品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能为所在企业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所在企业拥有市级及以上的相关研发平台;有持续的研发经费投入。

(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主体为提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的创新创业团队所在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团队核心人员应由不少于3人的技术研发骨干构成,其中团队带头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1项及以上通过自主研发获得的知识产权或掌握业内公认的领先技术;通过为合作单位提供技术转移服务,使其在产品质量、营销收入、税收贡献等方面大幅提高。

(四)其他行业领域的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主体为在现代服务业、教育、文化等其他行业领域内创新商业模式和管理模式等取得突出成绩的在重庆注册法人单位。团队核心人员应由不少于3人的骨干成员构成,其中团队带头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1项及以上通过自主研发获得的知识产权,或掌握业内公认不同于已有商业模式的核心运营管理经验和体制机制。

二、推荐渠道及名额

今年创新创业团队由各区县(自治县)、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党委组织部门,以及相关市级部门和行业协会择优差额推荐,并优先推荐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集成电路等领域团队。

(一)各区县(自治县)、开发区。由各区县(自治县)、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党委组织部门推荐,推荐团队类别不限。两江新区推荐团队名额不超过8个主城九区、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重庆高新区、璧山国家高新区、永川高新区、荣昌高新区不超过5个;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綦江区、南川区、大足区、铜梁区、开州区、梁平区、武隆区、潼南区、万盛经开区不超过4个;其他县不超过3个。

(二)在渝高等学校(含部属高校)。由市教委负责推荐,主要推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创业团队”和“新创办企业的创新创业团队”,名额不超过15个。

(三)在渝科研院所(含中央在渝院所)。由市科研院所协会负责推荐,主要推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创业团队”和“新创办企业的创新创业团队”,名额不超过15个。

(四)其他。由相关市级部门和行业协会负责推荐,主要推荐“其他行业领域的创新创业团队”,各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没有在以上相关推荐渠道的申报团队,按照属地原则参加所在区县(自治县)、开发区渠道申报推荐。

三、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市科学技术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公开发布创新创业示范团队遴选通知,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申报推荐。

(二)资格审查。申报团队所在单位和各推荐单位初审,各推荐单位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遴选确定推荐团队名单,经公示后报市科学技术局。

(三)专家评审。组织市内外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对申报团队进行综合评审,并提出建议名单。

(四)审议并公示。建议名单经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后,入选团队名单在市科学技术局官方网站面向社会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五)审定并公布。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程序审定批准支持团队名单,并公布名单,正式纳入重庆市创新创业示范团队支持计划。

(六)培育管理。对入选团队进行支持培育,入选团队每年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第3年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市委组织部进行终期考核,并对结果进行通报公布。

四、支持措施

(一)对认定的创新创业示范团队,每个给予财政经费补助不超过30万元,支持团队开展后续相关的创新创业活动。

(二)入选创新创业团队享受知识信用价值叠加传统商业信用价值的“X+1”综合授信征信改革支持。

(三)入选创新创业团队享受科技金融、科技服务等创新创业政策支持。

五、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团队严格按照各自申报渠道,及时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件报送所属推荐单位审核遴选推荐。各团队只能通过一个申报渠道,申报四个团队类型中的一个类别。已入选支持计划的创新创业团队,今年不再申报,不得以变换团队或项目名称或以更换团队成员的形式进行重复申报,一经查出,取消该团队资格,并将对依托单位进行失信扣分处理。

(二)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推荐名额标准,规范推荐程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市科学技术局只受理各推荐单位报送的团队申报材料,不受理申报团队单独报送申报材料。

(三)本次申报通过“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按照网上申报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报书,网上提交前请务必进行预览确认,一旦提交至市科学技术局,将不予修改、退回。网上申报简要流程如下:1.选择计划类别:科技人才专项。2.选择项目类别:在专项中对应选择“创新创业示范团队”。3.填写团队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确认提交。

(四)此次申报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25日,10月31日开始受理网上申报,11月25日17时关闭网上申报系统。请各单位注意申报时限要求,按时申报。

(五)各推荐单位收到各团队申报材料后,抓紧组织申报和初审遴选,务必于2018年11月27日(星期二)17时前,统一将团队申报书及附件(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签章完善)、推荐函(对推荐程序、公示情况、纪检意见等进行说明)、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送(寄)至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同时以光盘或U盘形式随送(寄)推荐函及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档,并确认是否收到,逾期不予受理。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不受理未经推荐单位推荐审核及网上未申报项目的纸质材料。

(六)市科学技术局将对各推荐单位推荐申报的团队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不予补报。

(七)申报书必须从申报系统在线打印,只有带数字指纹的申请书纸质件有效。

(八)对申报过程中的违规违纪或不当行为,请直接向市科学技术局纪检部门举报。

六、咨询电话

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人才处:陈 果 67513680

付 波 67605997

市委组织部人才处:段 沁 63898293

市教委科技处:王洒 63633551

市科研院所协会:陆国斌 63211837

市纪委驻市科学技术局纪检组:赵小平 67513692

科技项目评估与管理服务中心:郝森 67165269

申报系统网络技术支持:赵成钢 67511205

地址及邮编: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重庆生产力大厦1楼科技项目评估与管理服务中心(401147)

附件:1.重庆市创新创业示范团队推荐汇总表

2.重庆市创新创业示范团队申报书

相关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电子版见市科学技术

局外网(http://www. cstc.gov.cn/)通知公告栏。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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