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重庆市“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
为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人才强市战略,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和《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基础。
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先后对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出一系列部署安排。党的十九大提出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2018年国务院制定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2019年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市政府先后印发《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十三五”时期,我市组织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近180万人次,其中,培训农民工55万人次,贫困劳动力超过24万人次,对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创业、助力脱贫攻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三五”期末,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超过387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104.5万人,均比“十二五”期末有较大幅度增长,技能人才总量扩大,结构逐步优化,就业质量不断提升。
“十四五”时期是全市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推进,“一区两群”协调机制不断健全,为我市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面对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进“智造重镇”“智慧名城”和技能型社会建设等形势,迫切需要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
但也要看到,“十四五”时期我市职业技能培训面临新的挑战。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进步对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才培养培训不适应市场需求的现象仍然突出,职业技能培训质量与建设技能型社会需求仍有差距。“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与用人需求存在差距。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还比较薄弱,针对性有效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支持服务体系亟需完善,尊重技能尊重劳动的社会氛围有待进一步强化。必须深刻认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短板和不足,全面分析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加大工作力度,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建设规模宏大、质量过硬、结构合理的技能劳动者队伍。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培养、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以技能型社会建设为引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激发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契机,以全面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升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和质量,推动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智能化转型培养更多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三)发展目标。
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建成适合我市区域发展、产业升级、企业成长、个体需求的高质量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全市职业技能培训覆盖面更广、产业融入度更深、培养模式更丰富、培养效果更突出,更加契合“智造重镇”“智慧名城”对技能人才的需求。
——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更加完善。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形成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职业生涯全程,覆盖重庆产业链、价值链、重点工种、新兴职业,服务企业职工、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各类就业群体,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现代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体系。
——职业技能培训与产业对接、就业衔接更加紧密。职业技能培训与我市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对接更加紧密,智能化、数字化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产业链、价值链、培训链、就业链有效衔接,形成培训带动就业、就业促进产业的良好局面。
——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更加高效。全面激发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培训机构等培训主体的积极性,持续推动公共职业技能培训扩容提质,培训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数字化培训资源更加丰富,培训需求与供给、培训输出与就业的智能匹配基本实现。
——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持续提升培训质量,推动技能劳动者结构不断优化,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提高,就业结构性矛盾有效缓解,人才成长通道更加顺畅,多元化评价方式不断完善,职业技能大赛引领、示范和带动劳动者技能培训、技能就业、技能成长的作用更加显著。到“十四五”末,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50万人。
专栏1 “十四五”时期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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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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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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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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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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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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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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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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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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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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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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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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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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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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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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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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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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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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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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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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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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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增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重庆英才?高技能领军人才、重庆英才?青年拔尖人才(高技能人才类)等杰出技能人才(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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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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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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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训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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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发新职业培训标准、考核标准(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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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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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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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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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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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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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内为五年累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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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全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四)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健全完善覆盖市内城乡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以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政府补贴培训为有益补充,以公共实训基地、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行业企业培训中心等(以上简称培训机构,下同)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形式,构建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载体多元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持续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五)全面做好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技能培训制度,支持各类企业围绕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生产经营需要,广泛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以及产业紧缺人才培训,统筹做好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数字技能普及性培训等,持续开展家政服务人员、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专项培训,支持按规定开展订单式、项目制培训。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作用,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落实培训经费税前扣除政策。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一致调整工作时间,依法保障职工参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广泛开展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
实施青年技能培训行动,以高校毕业生和其他青年群体为培训对象,以提升青年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增强青年群体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能力。系统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扎实做好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困难职工家庭和残疾人开展技能帮扶行动。鼓励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加强妇女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创业就业能力。将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纳入全市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以系统内“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为载体,多元化开展以回归社会为目的的就业技能培训。推进各类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和其他涉农技术培训。做好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渔民职业技能培训。围绕乡村振兴人才需求,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乡村建设工匠、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培训,打造一批乡村振兴优质培训项目。实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提升工程,面向农村劳动者、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开展广覆盖、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
专栏2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职业技能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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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续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左右,支持区县开发一批特色培训工种,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
2.支持重点帮扶区县建设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竞赛集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技能人才平台载体,开发一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举办和参加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打造一批职业技能培训品牌。
注:本栏包括14个区县(自治县)。其中,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4个: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8个:开州区、武隆区、丰都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石柱县、秀山县;万州区、黔江区参照执行重点帮扶类区县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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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力推进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将企业新型学徒制作为企业职工培训的重点载体,聚焦企业紧缺技能人才、聚焦就业重点群体、聚焦新职业新技能,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工训结合方式,立足“入岗能适应、在岗能提升、转岗能就业”,使企业技能岗位新入职员工接受高质量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在岗员工接受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员工接受转岗转业储备性技能培训。
(八)不断加强新业态新模式新职业从业人员培训。
紧跟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发展,广泛开展媒体运营、网络营销、健康照护、平台创业等新业态新模式新职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支持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积极参与数字技能领域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开发一批具有我市特色的数字技能和新经济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建立“智能+技能”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试验区,推动建立“智能+技能”人才孵化空间,大力推进“互联网+”培训新形态,打造高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范例。
(九)深化拓展创业培训。
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将创业培训群体范围扩大到所有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人员,将创业培训项目扩大到创业全过程。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依托全市智能就业培训平台建立创业培训师资库,制定完善我市创业培训讲师选评标准和选评程序,通过研修培训、研讨交流、教学观摩、讲师大赛等活动,组织川渝创业培训师资交流,提升创业培训师资职业能力。促进技能与创业创新结合,依托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创新活动。强化创业培训后续服务,定期举办“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
三、提升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
(十)加大公共职业技能培训供给。
将职业技能培训纳入高质量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完善职业技能培训综合服务管理制度,健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行动,鼓励企业、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利用公共实训基地开展技能培训实训。支持公共实训基地广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研究完善公共实训基地后续运行管理经费支持机制。推进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的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实训网络。推进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功能完善和作用发挥,规划建设二期工程,推动建设一批公共培训(实训)示范机构,建成中国(重庆)康养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暨老年养护中心项目,在万州、江津等地区规划建设公共实训基地。
(十一)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员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面向本企业职工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具备条件的可面向上下游或同类型中小企业职工开展。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极建设培育一批产训结合型企业。鼓励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应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
(十二)推动职业院校扩大培训规模。
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培训资源优势、人才优势,提升培训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向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开放,扩大职业院校面向企业职工、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和脱贫人口等群体的培训规模。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支持技师学院建设,多举措多渠道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进校园行动,为在校学生提供差异化、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支持职业院校强化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全方位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服务。
专栏3 职业技能培训进校园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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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建专业化就业创业导师队伍,围绕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和新职业发展动向,深入开展“送岗位信息、送就业技能、送社保服务、送困难帮扶”专项活动。
2.扎实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为在校学生开设中短期技能培训班,适应新职业、新技能和新就业形态的变化,对接人力资源市场、企业和在校学生需求,因材施教,特色办班,帮助掌握一技之长。
3.实施高校毕业生“马兰花”创业引领培训计划,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在校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进行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网络创业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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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支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规范发展。
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推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提升办学质量。全覆盖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做好涉企经营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发挥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作用,强化职业培训、鉴定评价专委会功能,搭建企业、培训机构、评价机构合作发展平台。充分发挥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紧密对接市场、办学灵活的优势,培育发展一批行业特色鲜明、质量效果好的培训机构,打造具有竞争优势的职业技能培训集团(联盟)。认真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检查和办学评估,加强标准化、体系化建设,强化综合监管,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定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人员和培训机构负责人能力提升研修,不断增强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能力。
(十四)深化职业技能培训与技能评价国际合作。
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引进国际先进培训理念、教学课程、认证体系,开拓国际化办学渠道。搭建国际培训交流平台,鼓励国外优质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来渝合作办学,逐步形成规模,扩大区域影响力。支持职业培训机构与国外办学机构共建教育和科研机构,建立海外友好学校,联合开发职业培训课程体系,使交流合作向教学科研领域纵深发展。优化审批服务,积极做好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
四、推进急需紧缺项目制培训
(十五)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
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实施“巴渝工匠2025”计划,打造“巴渝工匠”高技能人才品牌,建设技能强市和西部技能人才高地。加强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构建“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市级技能大师—国家级技能大师”金字塔型技能领军人才梯次层级。实施技师培训项目,增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和供给质量。组织开展“万千百”质量培训计划,提升企业质量人员技能水平。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探索推进高技能人才国际合作先导区、“巴渝工匠”协同培养融合区、“巴渝工匠”创新发展聚集区建设。
专栏4 “巴渝工匠2025”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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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引进培育,力争“十四五”期间引进高技能人才1200名,培养推荐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2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0名、全国技术能手30名。
2.加强技能人才梯队建设,命名培养重庆技能大师30名、全市技术能手300名、技教名师50名、青年技能之星300名。
3.持续实施技师培训项目,围绕我市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加强技师、高级技师培养,力争培养5万名技师、高级技师。
4.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推动建立25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50个市级培训基地、25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75个市级首席技能大师工作室、125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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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加大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
对接技能密集型产业,引导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生产必需等环节集中,结合重点产业、新兴产业企业和人力资源市场用工需求,定期发布紧缺职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开展订单式、定制化、项目制培训。根据制造业企业需求,大力培养培训制造业技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持续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加强健康照护、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婴幼儿照护等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十七)培育职业技能培训品牌。
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培训品牌集聚效应,集中资源打造一批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健全支持政策和保障机制,推进实施项目制品牌培训,促进城乡劳动者技能就业。实施竞赛金牌变培训品牌、培训品牌变技工名牌发展计划,围绕传统制造业、新经济新职业发展、餐饮服务、康养家政、美容美发行业,加大特色职业(工种)、专项职业能力开发,实现职业技能培训区县有品牌、乡镇有特色。
专栏5 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培育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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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品牌遴选培育,鼓励培训机构创建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开发特色职业(工种),建立健全就业协作机制和就业质量跟踪机制。
2.扩大品牌培训规模,优先支持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适度优化培训补贴标准,提高培训学员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认同感,提升就业创业带动效应。
3.加强培训品牌政策支持,优先支持成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优先支持开发专项职业能力,优先支持申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建设项目。
4.实施新职业培训品牌推广计划,推动建立150个新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培养培训20万名以上符合新经济、新业态和我市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新型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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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高培训质量和标准化水平
(十八)大力培育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将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基本内容,将劳动教育、职业道德、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消防环保、健康卫生、就业指导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支持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建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培育实践基地。推动市、区县两级依托职业院校、博物馆、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场所,设立技能角、技能园地等技能展示、技能互动、职业体验区域,引导广大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关注技能、学习技能、投身技能。
(十九)高质量推动产训结合。
立足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产业发展需求和企业生产需要,发挥资源配置市场化优势,探索开展产训结合建设行动。在主导产业突出、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县开展产训结合地区试点,为当地产业发展提供高质量技能人才培训和就业服务。在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中开展产训结合企业试点,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大型企业职工培训中心面向产业链中下游中小微企业职工开展培训,提升全产业链技能人才队伍素质,促进企业生产实训与公共职业技能培训有效衔接。
(二十)规范培训教材与数字资源建设使用。
贯彻国家教材工作要求,落实职业培训教材管理工作有关规定,以职业技能标准、教学计划、职业培训包为基础,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规范要求,强化培训教学过程跟踪审查管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通用职业素质培训教材的统一使用。围绕重点培训项目和新兴项目,开展优质培训资源评审评选。依托智能就业培训平台,建设我市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库和数字资源库,开发优质线上培训课程包,探索实施全线上培训、评价试点工作,打造不断线的职业技能培训超市,引导劳动者自主选择优质机构、优质项目参训。
(二十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实施培训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建立完善培训教师在职培训和到企业实践制度,从企业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能劳动者中着力培养和充实培训师资队伍,加快培养既能讲授专业知识又能传授操作技能的一体化师资队伍。开展职业培训师培养认证,探索推进川渝合作职业培训师师资资格备案制试点工作,培养一批优质职业培训师。依托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建设新职业培训师资研修基地。建立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将高技能领军人才、世界技能大赛和全国、全市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纳入师资库。建立创业培训师资库,持续开展“马兰花创业培训讲师大赛”。鼓励优秀创业培训师资等成立创业指导工作室。
(二十二)推动“智慧培训”信息化服务。
持续加强全市智能就业培训平台建设,推进功能完善和提档升级,加强教学资源库、培训师资库、成果档案库建设,拓展APP、微信小程序接口渠道,整合企业、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三方培训平台的数字资源,建立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建成信息推送、项目发布、学员报名、在线学习、班级管理、过程监管、证书认证、学分互认、效果评价、资金拨付和技术支持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快办行动,及时公布政策清单和网上办理渠道,依托大数据比对主动识别政策对象,推动“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依托电子社保卡,拓展社会保障卡应用项目,广泛开展电子培训券使用,试点职业培训缴费和结算服务。
六、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
(二十三)推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
完善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形成纵向有阶梯、横向可贯通的发展路径。鼓励企业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提升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制定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评价机构评估办法、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处理办法、鉴定机构及等级认定机构考务考试工作规程、考评员及质量督导员工作评价办法,完善鉴定评价考务系统,提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规范化水平和质量。探索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劳动者达到一定工作年限和技能水平的,可直接认定为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或特级技师。
专栏6 技能人才评价提质扩面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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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紧密结合特色产业、乡村振兴、新业态、新产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等,“十四五”期间,新开发60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
2.实施“企业职工人人持证”行动,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十四五”期间,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力争达到100万人次、专项职业能力考核50万人次。
3.规范有序推进评价机构建设,做好企业自主评价机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征集遴选,“十四五”期末,力争全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机构100个、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180个。
4.做好职业技能考核评价管理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能力建设,“十四五”期末,全市职业技能考核评价考评员达到3000人、质量督导员达到1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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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落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指导企业合理确定技能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指导企业对技能人才建立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等为参考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合理评价技能要素贡献。建立企业技术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探索技术工人长效激励机制。做好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切实维护、保障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扩大“重庆英才服务卡”在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覆盖面,提升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人才服务质量。
(二十五)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
完善以国家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积极推动加大高技能人才在各级各类表彰和荣誉评选中的倾斜力度。广泛开展高技能领军人才技能研修交流、疗养休假和节日慰问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培育、使用技能人才成效突出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和企业予以表彰,不断强化企业培育、使用技能人才的主体意识。
(二十六)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围绕“技高行天下、能强走世界”主题,建立健全以世界技能大赛为龙头,以“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为引领,以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巴渝工匠”杯系列竞赛和川渝技能竞赛等专项赛为主体,以企业和院校技能练兵比武为基础,具有重庆特色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成立全市职业技能竞赛联盟,充分发挥市级主管部门、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在职业技能竞赛中的作用。建设专业化职业技能竞赛队伍,加强竞赛工作信息化建设,建强用好“一带一路”国际职业技能竞赛研究院、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重庆)研修中心。积极办好“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定期举办新职业技术技能竞赛活动,争取举办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加强全市职业技能竞赛统筹管理和赛事规划,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备案制度,健全赛事内部监督、外部督导机制。
专栏7 职业技能竞赛引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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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全市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十四五”期间持续举办全市职业技能大赛、“巴渝工匠杯”系列职业技能竞赛,支持区县、企业、院校广泛开展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技能比武。
2.实施技能世赛逐梦行动,充分发挥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重庆)研修中心作用,持续实施“青苗培养”项目,加强职业技能大赛集训基地建设,推动建立一批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基地和市级集训基地。
3.实施竞赛人才培养计划,发挥竞赛引领带动作用,将竞赛金牌转化为人才品牌,培养一批职业技能竞赛专家、裁判、督导员、场地经理、技术翻译等专业人才,深入参与技术技能攻关、院校教学改革、人才接续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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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强规划落实的支撑保障
(二十七)做好组织实施。
《重庆市“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是我市“十四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框架下,全市高技能人才联席会议健全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协调机制,市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协调,推进落实重点项目。积极做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保障,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和生活费补贴。各行业部门、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企业和有关单位应进一步发挥各自职能作用,聚集资源,统筹力量,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职业技能培训实施体系。
(二十八)加强管理服务和监管。
健全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管理服务和督导评估体系,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推进“制度+科技”“人防+技防”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拓展智能就业培训平台功能作用,优化业务流程和工作模式,对培训机构、项目、资金、人员和培训过程、培训质量等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综合运用第三方机构专项审计、社会监督、质量督导和“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培训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加大套取骗取补贴资金、侵害学员合法权益、破坏培训市场秩序、乱培训滥发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并依法依规严惩。
(二十九)推进区域合作、交流与发展。
深化川渝职业技能培训协同发展,发挥川渝职业技能培训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组织新职业培训标准、考核标准开发。深化创业培训合作,共享创业讲师库、项目库资源,互认创业讲师。积极开展“一区两群”职业技能培训交流合作,推进“一区”优质资源带动“两群”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注重加强与周边省市、长江经济带省市和其他兄弟省市的职业技能培训交流合作。
(三十)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做好本规划和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宣传。大力宣传各区县、各行业企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政策、举措和成效,宣传规划实施中的经验、做法,宣传技能人才建设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典型案例。结合世界技能大赛、全国和全市技能大赛、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等重大活动和职业教育活动周、世界青年技能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政策宣传、技能服务和技能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浓厚氛围,为技能人才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