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
商标奖励的公告
各相关商标权利人:
根据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商标品牌建设的意见》(大足府办发[2018]128号)的规定,决定对2018年度注册商标权利人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1.2018年度获得的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境外注册的申报权利人。
2.普通商标:在大足区市场监管局辖区内登记注册从事经营活动,商标核准注册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无商标违法行为并真实使用的企业。
二、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7月30日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印鉴):
1.企业营业执照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商标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3.商标使用证明材料(产品包装、广告等);4.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4.商标奖励申请表(申报时填写)。
四、申报地点: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和各市场监管所
咨询电话:区市场监管局:43780083
区财政局:43722076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