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关于印发〈潼南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潼南府办发〔2017〕49号)等相关文件,2022年度专利补助等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展,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于2022年3月1日-3月31日按相关要求提交资料到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11室进行申报,在该期间未提交补助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申报不予受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本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知识产权权利人。
二、奖励补助类别及标准
(一)2016年12月8日-2017年12月24日申请的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后给予0.15万元/件的一次性资助,授权后再给予1.85万元/件的一次性资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分别给予0.25万元/件和0.08万元/件的一次性资助。跨年度专利,资助时间以申报时间为准。
(二)2017年12月25日-2018年11月21日申请的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后给予0.15万元/件的一次性资助,授权后再给予1.85万元/件的一次性资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给予0.2万元/件一次性资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不再资助。跨年度专利,资助时间以申报时间为准。
(三)2018年11月22日-2021年1月19日实用新型授权后给予0.15万元/件的一次性资助(每个企业或个人原则上资助不超过8件),发明专利授权后给予1.5万元/件的一次性奖励。跨年度专利,资助时间以申报时间为准。
(四)2021年1月20日-。对新获国内发明专利(包括港澳台地区)授权的,给予一次性1.2万元/件资助。对新获得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瑞士六国其中一个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件资助,获得其他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件资助,同一个发明专利获得多个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最多只对该发明专利在其中一个国家或地区获得的发明专利进行资助。企业向区外引进发明专利并加以实施运用的,经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核实确认后,给予一次性1万元/件的资助。
跨年度专利,资助时间以申报时间为准。实用新型专利不再资助。
(五)对开展专利信息分析利用(包括专利导航和专利预警)的企业,经评审通过后,一次性给予3万元/项资助。同一单位每年资助不超过3万元。仅限2021年开展的专利信息分析项目。
(六)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1万元。仅限2021年被认定的单位。
(七)对首次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简称“贯标”)工作的企业,经评审通过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八)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企业给予贴息,贴息利率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每家单位累计贴息资金不超过20万元。仅限于2021年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
(九)对2021年1月20日后新获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每件奖励30万元;新获地理标志注册的,每件奖励10万元。对在辖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或单位新获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的给予0.5万元/件奖励,同一申报主体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单一国家商标国际注册的给予1万元/件奖励。
三、申报资料
(一)申报国内专利资助奖励的,须提交下列材料:
1.《重庆市潼南区专利资助奖励申请表》;
2.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3.单位申请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社会团体、高校和其他组织的开户行复印件,个人申请的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承诺书》;
7.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二)申报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费用资助奖励的,须提交下列材料:
1.《重庆市潼南区专利资助奖励申请表》;
2.国家批准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国外专利申请费用结算账单和发票(若发票原件已报销入账的,可提交复印件);
3.外国专利局授权的《专利证书》(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单位申请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社会团体、高校和其他组织的开户行复印件,个人申请的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承诺书》;
8.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三)申报商标资助奖励的,须提交下列材料:
1.《重庆市潼南区注册商标资助奖励申请表》;
2.新增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
3.属于企业、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社会团体、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属于个体工商户的(指经济户口在潼南辖区范围内),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的开户行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的开户行或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承诺书》;
7.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四)申报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资助奖励的,须提交下列材料:
1.《重庆市潼南区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资助奖励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企业、社会团体、高校和其他组织的开户行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承诺书》;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五)申报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资助奖励的,须提交下列材料:
1.《重庆市潼南区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资助申请表》;
2.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企业、社会团体、高校和其他组织的开户行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承诺书》;
7.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六)申报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资助奖励的,须提交下列材料:
1.《重庆市潼南区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资助奖励申请表》;
2.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批复文件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企业、社会团体、高校和其他组织的开户行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承诺书》;
7.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七)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资助奖励的,须提交下列材料:
1.《重庆市潼南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资助申请表》;
2.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质押登记文书(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登记证书(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企业、社会团体、高校和其他组织的开户行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承诺书》;
8.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2日
联系人:曾玲 联系电话:023-44222968
附件1:《重庆市潼南区专利资助奖励申请表》
附件2:《重庆市潼南区注册商标资助奖励申请表》
附件3:《重庆市潼南区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资助奖励申请表》附件4:《重庆市潼南区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资助申请表》
附件5:《重庆市潼南区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资助奖励申请表》
附件6:《重庆市潼南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资助申请表》
附件7:《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