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璧山区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现启动2022年璧山区社会民生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要求。项目申报单位是璧山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且无逾期一年以上未结题的科研项目。
(二)申报项目要求。申报的科研项目应符合璧山区科研项目申报支持方向(见附件1),并在璧山区内实施。
(三)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是项目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同一类别的项目1项,且申请主持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的总数不超过2项。
(四)科研诚信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组成员没有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涉及的限制申报情况;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报,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五)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项目的,项目牵头单位、合作单位应签订《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见附件4),并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报。
二、实施周期及考核目标
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资助强度不超过5万元/项,以关键核心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标志性成果为主,且做到量化、可考核。项目获批立项签订任务书时,不得降低考核指标。
三、申报方式与要求
(一)选题方式。申报单位按照《2022年璧山区社会民生领域申报指南》(附件1)支持领域,自主选题进行填报。
(二)报送材料。申报单位向区科技局提交《重庆市璧山区科研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及相关附件材料纸质件一式二份,于2022年7月15日前报送至璧山区科技局规划发展科(区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609室),并将电子件发送到6861620@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形式审查。区科技局将对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四)评审公示。区科技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对拟立项项目在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单位审查。各申报单位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把质量关。严禁各单位直接指定有关人员申报、限制其他科技人员申报项目。
(二)严禁重复申报。已获得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监督。凡是发现项目申报过程存在违规违纪或者不当行为的,可以向区纪委监委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书面实名反映有关情况。
五、咨询监督电话
(一)申报咨询:
区科技局-规划发展科:赵钦 023-41440153
(二)监督与投诉:
区纪委监委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23-41423545
附件:1. 2022年璧山区社会民生领域申报指南
2. 重庆市璧山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3. 科研诚信承诺书
4. 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
重庆市璧山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16日
附件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