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川办发﹝2019﹞58号)(以下简称《办法》),拟组织开展2022年度四川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推荐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省直有关部门(以下简称“推荐单位”),在川央企、省级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国家级知识产权运营试点机构要积极配合,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认真组织本辖区(系统)内的申报推荐,根据《办法》规定认真对参评单位提交的《四川专利奖申报书》(附件1)及相关证明等附件材料进行审查,在申报书上签署推荐意见,择优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参评专利,并填写参评专利汇总表(附件2)和推荐函(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参评要求
(一)申报条件
凡四川省行政辖区内在申报日以前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效专利,符合《办法》申报条件及规定的专利权人和企事业单位,可参加四川专利奖评选。
有下列以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四川专利奖。
1.失效专利或者被宣告无效的专利;
2.专利权属存在争议的;
3.已获得往届四川专利奖和2021年度四川专利奖评审结果名单公示的(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官网于2022年5月18日公示);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适合给予激励的。
(二)申报、推荐方式及程序
1.申报、推荐方式。四川专利奖项目申报首次采用专利奖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参评单位账户注册、具体条件和所需材料详见申报管理系统“问题答疑”模块;推荐单位账号由省专利奖评审办公室统一分配,请各推荐单位与省专利奖评审办公室联系;
2.申报材料。参评单位应严格按照《办法》和本通知要求,登录专利奖申报管理系统进入专利奖申报界面,按要求填报申报资料,并提交有关附件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4);
3.申报程序。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参评单位,在线上向推荐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由推荐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线上审查合格后,向省知识产权中心推荐。参评单位待系统显示推荐单位确认推荐后,在专利奖申报管理系统下载并打印《四川专利奖申报书》(含附件)1份,并装订成册(带水印版本),盖章后由推荐单位将纸件统一报省知识产权中心。
线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4日,逾期申报入口关闭,不再受理。
4.专利奖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zlj.cipnet.cn/
(三)其他要求
1.一个专利实施项目只接受一家参评单位进行申报。参评专利由专利权人自主实施的,参评单位为专利权人;参评专利专利权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由其中一个专利权人作为参评单位申报,并附所有专利权人协商一致的书面协议;参评专利由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单位和专利权人商定其中一家作为参评单位申报,并附协商一致的书面协议。
2.参评单位在申报参评专利时,应一项专利填写一份《四川专利奖申报书》。
3.参评单位应对填写的材料认真审核和负责,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报送材料
1.推荐材料:加盖公章的参评专利汇总表、推荐函,纸质文档各一份。
2.申报材料:签署有推荐意见的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纸质文档各一份。
(二)报送时间
请推荐单位于2022年8月4日前,统一把推荐材料、参评材料报送至四川专利奖评审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本通知及其附件请从http://scipspc.sc.gov.cn/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官网下载,未尽事宜请与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产业促进处联系。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二号 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产业促进处(省专利奖评审办公室) 邮编:610041
联系人:罗宇 唐湘潍
电话:028-85577071 85577629
电子邮件:sczlss@163.com
专利奖申报管理系统技术支撑单位联系人:朱涵 熊娟
联系方式:13883937460 15011296871
附件:1.四川专利奖申报书
2.四川专利奖参评专利汇总表
3.推荐函
4.附件证明材料要求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