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企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样板区,发展壮大企业创新主体,鼓励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关于印发〈璧山区培育发展“双高”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璧科技局发〔2021〕18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璧山区高成长科技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重庆市璧山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三)2020、2021年度较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增长20%及以上;
(四)2021年度企业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五)2021年度企业税收(企业所得税)区级贡献部分1万元及以上;
(六)2021年度企业申请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并完成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
(七)企业开展的研发活动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重点鼓励企业投入到高新技术领域、重点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八)企业在相关信用信息查询之日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补助标准
对经认定的高成长科技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其中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被认定为高成长科技企业的按《关于印发〈璧山区培育发展“双高”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璧科技局发〔2021〕18号)(附件4)文件执行。
三、申报材料
(一)《真实性承诺书》(附件1);
(二)《重庆市璧山区高成长科技企业申请表》(附件2);
(三)《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明细表》(附件3)及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不超过五件);
(四)2019、2020、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五)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在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查和报送工作。企业须对所上报的资料和数据负责,确保材料的齐全和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等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要退回补助资金,同时视为严重失信行为,推送至重庆市信用信息应用平台。
五、资料报送方式
申报企业在2022年7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胶装成册报送至璧山高新区管委会或区科技局,并报送电子档。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将不再受理。
高新区范围内的企业资料交到璧山高新区管委会,联系人:冯雯,联系电话:19936018861;地址:璧山区双星大道8号智慧园区B区117办公室。附件2和附件3电子档发送到邮箱:314953774@qq.com,其余资料不需要发送电子档。
高新区外的企业资料交到区科技局,联系人:罗韵秋,联系电话:41440152;地址:璧山区双星大道369号,区行政中心2号楼608办公室。附件2和附件3电子档发送到邮箱:925143445@qq.com,其余资料不需要发送电子档。
附件:1. 真实性承诺书
2. 2022年度重庆市璧山区高成长科技企业申请表
3. 知识产权明细表
4. 《关于印发〈璧山区培育发展“双高”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璧科技局发〔2021〕18号)
重庆市璧山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14日
附件1:真实性承诺书.doc
附件2-3.xls
附件4:《关于印发〈璧山区培育发展“双高”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璧科技局发〔2021〕1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