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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黔江区推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生成日期:
2022年07月22日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截止日期:
文号:
黔江府办发〔2022〕42号
适用行业推荐:
黔江府办发〔2022〕42号
关于印发《黔江区推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黔江府办发〔2022〕42号    浏览量:956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黔江区推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628

(此件公开发布)

黔江区推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5年)

 

为培育壮大一批专注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高、产业支撑作用大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领带动全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精神,结合黔江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聚焦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统称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发展,到2022年底,新培育专精特新企业10家以上,科技型企业40家以上。到2025年,全区科技型企业达到600家,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50家以上,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2以上

二、培育范围及培育条件

(一)培育范围。面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服务性领域(包括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货物运输、仓储和邮政快递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服务,批发经纪代理服务,生产性支持服务)的优质企业。重点支持主导产品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制造强国战略重点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及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柱产业等领域。

(二)培育条件。在区内登记注册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上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能低于1000万元)比重达到2%及以上,且至少满足以下2项条件: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5%及以上,上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孵化培育,构建专精特新企业生成体系。

1.支持各类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发展,打通项目遴选、小试中试、产品上市、生成企业通道;支持正阳工业园区筛选一批市场前景广、成熟度好、附加值高的科技创新成果进行孵化。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2.支持中小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双创平台建设,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主导产业,提升现有孵化平台服务能力,建设一批专业孵化平台。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3.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团队、科技型企业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4.围绕五大产业,着力补链延链强链固链,重点引进、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企业。(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区招商投资

(二)夯实科技支撑,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持续创新。

5.建立专精特新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推动研发机构全覆盖,培育一批市、区级企业研发机构。(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6.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共同开展产业技术攻关,解决中小企业发展关键技术需求。(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7.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实施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绿色工厂,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数字化管理、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打造可复制可推广典型模式和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局、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8.充分利用川渝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资源,鼓励区内研发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等组建技术设备联盟,促进交流对接、设备共享,提升科技研发资源使用效率。(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9.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提升产品质量,促进标准化建设,提高高价值专利创造能力,导入先进品牌培育管理体系,促进老字号品牌传承创新。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增强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后劲。

10.依托重庆科创投集团等,参与组建渝东南科创基金,同时引导政府产业基金和社会资金、投资机构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11.引导融资服务机构通过渝企金服平台搭建的专精特新企业银企对接通道,积极做好需求对接、培训路演等线下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12.充分运行央行再贷款+”“央行再贴现+”产品、碳减排等系列货币政策工具,推动央行低成本资金直达专精特新企业。(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人行黔江中心支行

13.引导商业银行为专精特新企业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结合商业价值信用贷款体系,协调开发专精特新系列产品。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达到一定额度的专精特新企业,严格执行市级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和商业价值贷款相关政策。(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人行黔江中心支行、黔江银保监分局

14.引导商业银行积极落实普惠金融和转贷应急政策,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无还本续贷产品。(牵头单位:区金融办、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人行黔江中心支行、黔江银保监分局

15.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中长期融资支持力度,落实白名单制度,鼓励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提供金融支持。(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区金融办、人行黔江中心支行、黔江银保监分局

16.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针对专精特新企业开发专属信用担保类产品,适当降低担保费用(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金融办、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17.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营管理,挂牌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18.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积极申报区级拟上市企业储备库进行孵化培育,鼓励专精特新企业抢抓北交所定位于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尤其是专精特新小巨人的机遇,在北交所进行上市融资。(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

(四)优化公共服务,解决专精特新企业困难问题。

19.运营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体系,提升专项服务能力,在技术创新、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知识产权、市场开拓、合规化建设等方面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精准高效服务。(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科技局、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20.建立专精特新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筛选、培育高价值发明专利,指导专利布局和导航。(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 

21.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法律援助、专业咨询等服务,组织各类平台、机构、专家为专精特新企业上门问诊,开展专属服务和定制服务。(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司法局)

22.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联系机制。按照一企一策一人配备服务专员,为企业解决用地、用工、用能、配套等实际困难。(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人力社保局、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23.落实好专精特新企业专业人才评定、政策待遇和服务工作;完善线上+线下就业服务体系,搭好求职用工供需平台,开展网络直播带岗、送岗位下乡等活动。(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24.全面落实专精特新企业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应用政策。(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25.积极组织专精特新企业参加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各类展会,开展中小企业跨境合作服务,帮助专精特新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26.引导规上工业企业、专精特新培育库入库企业、规上服务业特别是规上信息软件业、科学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交通运输等企业利用市经济信息委搭建的融通发展平台,真实准确发布信息,积极参加大中小企业供需对接活动促进大型企业扩大向专精特新企业采购规模。(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教委、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科技局、区交通局)

(五)优化财政政策,增强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动力。

27.落实中央、市级区级财政资金,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的奖励政策。(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28.落实专精特新企业实施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绿色工厂的各项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

29.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增值税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黔江区税务局)

30.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在股权交易中心、境内外主要证券所挂牌、上市,针对挂牌上市的专精特新企业按政策落实各项奖补。(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

四、机制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聚焦专精特新企业,加强统筹协调,成立黔江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经济信息委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金融办、区招商投资局、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黔江区税务局、人行黔江中心支行、黔江银保监分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信息委,明确各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建立区级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听取专精特新企业意见建议,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实际困难等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将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企业工作纳入我区发展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建立专精特新企业监测评价及检查通报机制,定期通报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本行业企业的培育,建立专精特新企业拟培育库,指导企业达到专精特新标准。区经济信息委牵头,定期将专精特新企业存在的困难问题分解到相关部门、单位解决落实。(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开展监测评价。加强专精特新企业运行监测分析,将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情况纳入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统计局)

(四)营造良好氛围。支持媒体、行业协会每年评选一批优秀专精特新企业和优秀企业家。加强舆论宣传、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融媒体中心)

 

附件:黔江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目标任务分解表

黔江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家

序号

单位名称

目标任务

小计

2022

2023

2024

2025

1

区经济信息委

9

6

6

6

27

2

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3

区科技局

 

 

1

1

2

4

区人力社保局

 

 

1

1

2

5

区住房城乡建委

 

1

1

1

3

6

区交通局

 

1

1

1

3

7

区农业农村委

1

2

2

2

7

8

区商务委

 

2

2

2

6

 

10

12

14

14

50



黔江区关于推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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