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认定人选。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9月22日至9月28日止。公示期内,如对拟认定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后回复反映人。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务必请于2022年9月28日18:00前通过邮递、传真或电子邮件(扫描件)送达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高服部。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区三楼(邮编:4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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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二十七批“鸿雁计划”拟认定人选名单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