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万盛经开区农林局,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品种品质品牌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渝府发〔2018〕3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渝财预〔2019〕6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继续对新认证及续展认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单位(企业、专业合作社)进行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数量
全市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184个,续展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12个,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证书2张。
二、补助标准
新认证绿色食品1万元/个,续展绿色食品0.5万元/个,有机食品2万元/张证书。全市本次共补助194万元。
三、补助对象
新认证绿色食品、续展认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单位。具体获补助单位及补助额度详见附件。
四、资金用途
补助经费用于产品认证过程中发生的产地检测费、产品检测费、资料编印费、差旅费、交通费等,不得用于与产品认证无关的支出。请各区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获补助单位使用好补助资金。市农业农村委将通过随机抽查,跟踪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五、其他事宜
(一)补助经费拨付由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具体办理,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拨付到获认证的单位(联系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唐道珍,电话:89075046)。
(二)请各区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通知获补助单位将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补助的单位账号及联系方式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质量标准科(联系人:赵晶,电话:89075066)。
(三)请各区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有效形式加强“三品一标”产品宣传,积极倡导使用获证产品。
(四)请获得补助的单位严格生产技术规程,确保产品质量,努力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增效。
附件:2019年第二批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补助经费明细表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