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
(三)申报单位在10月14日前将项目申报电子档资料和纸质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到相应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由相应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报送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一式两份)。相应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于10月17日前完成真实性审核,并将真实性审核材料送报送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附件:项目申报指南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
一、企业“上云”服务奖补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主体应为入选《重庆市2021年企业“上云”服务目录》(渝经信智能〔2021〕90号)的服务商。
2.申报主体应按照《重庆市2021年企业“上云”专项行动评估验收工作方案》(渝经信智能〔2022〕51号)有关要求,通过第三方测评机构评估验收。
(二)补助标准。
按照《重庆市2021年企业“上云”专项行动评估验收工作方案》(渝经信智能〔2022〕51号)执行,单个服务商年度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500万元。如服务商年度拟补助资金低于50万元,不予补助。
(三)申报材料。
1.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表(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向税务部门提交的2020年度、2021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缴税凭证等;
2.企业“上云”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3.第三方测评机构出具的2021年企业“上云”专项行动评估验收报告。
二、工业互联网(氛围营造)
(一)申报条件。
1.2021年已经举办的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领域相关峰会、论坛、大赛等活动。
2.申报主体应为工业互联网、物联网领域企业、科研院所等相关主体单位。不支持联合体申报。
3.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部委批准在渝举办的国家级活动,以及市委、市政府或市经济信息委批准举办的活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补助标准。
按照不超过活动实际发生费用5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对国家级活动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市级活动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表(见附件),活动方案或活动计划;
2.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部委,市委、市政府或市经济信息委支持举办活动的批复或复函;
3.活动执行的财务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具体活动支出情况,相关合同、发票等。
4.活动举办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举办照片、视频、新闻报道、采购合同等材料。
5.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为校企共同联合申报,以学校所在地申报;(2)项目申报主体中企业是在重庆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3)项目申报主体中学校是指2022年具有招生资格的中、高等职业院校;(4)项目为2021年1月以来的项目,项目投资(包括设备购置、人员培训、基地建设等软硬件)不低于1000万元;(5)校企双方需签订校企合作项目共建协议,明确项目资金总投资额的60%及以上需投入学校;(6)项目投资进度60%以上。
(二)补助标准。
按不超过项目投资的30%给予补助,其中校企合作以产业应用为导向开展的产业技术研究开发、创新类项目,可按不超过项目投资的50%给予补助。
(三)申报材料。
1.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表(见附件)。
2.项目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投入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用途及效果预测等)。
3.其他需提供的附件材料(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