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发展改革委、规划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有关产业园区: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化工园区发展,加快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按照《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重庆市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区县申请、专家初审、部门审查、网站公示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正式公布重庆市化工园区认定名单(详见附件)。各区县相关部门、各产业园区要全面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产业政策、安全应急、环境保护等化工园区建设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对化工园区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督促化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园区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打造重庆市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载体。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承诺整治不到位、发生安全环保等重特大事故的园区,将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取消化工园区认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