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 2022年度全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确认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全区有研发活动(项目),财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并能正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二、文件依据:根据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科技厅、省经信委《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苏国税[2010]107 号)有关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三、企业研发项目基本要求:申报确认的研究开发项目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项目,且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申报单位应根据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苏国税[2010]107 号)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
四、材料要求:
(一)《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见附件1)
(二)《江苏省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分自主开发类、委托开发类、合作开发类、集中开发类) (见附件2)
(三)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见附件3,分年度列出)
(四)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盖章)(见附件3)
(五)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盖章)
(六)委托、合作、集中等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法人单位盖章。
五、其他要求:
(一)备案确认工作分三批进行。集中受理时间为第一批6月30日前,第二批9月30日前,第三批12月31日前(特殊情况除外),各企业交《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时写全最下方确认意见即项目具体领域,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一、电子信息技术的(一)软件中的1、系统软件(附件5);并务必注意落款时间范围为6月30日前(第一批)、7月1日至9月30日(第二批)和10月1日至12月31日(第三批)
(二)以企业为单位提交备案材料,每个研发备案项目后可附上查新报告、产品图片、产品介绍说明、目前授权或拟申报专利清单,以便我们更好审查材料,提高审核速度。
(三)☆2022年度企业研发项目备案,请先将备案项目电子材料连同项目备案汇总表(附件6)发送高新科干茭茭:QQ:826364962(邮箱同号)审核,审核通过后获取项目备案号(填入附件2右上角),企业签字盖章送交相应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顺序:项目确认书-项目情况表-项目设计书-项目立项文件)一式两份,盖章后的纸质材料一份返还企业,一份由科技局高新科留存,请企业在备案截止日期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到行政中心0231办公室领取返还的材料。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干茭茭 82212041
附件:1.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
2.江苏省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
3.项目计划书(包含:研究开发费预算)
4.企业研究费用支出明细表(委托开发项目填报)
5.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
6.2022年研发项目汇总表
南通市海门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18日
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