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根据《重庆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9〕15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3号)精神等有关文件要求,落实重庆高新区2022年度农田宜机化改造任务,我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农田宜机化改造先建后补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重庆高新区辖区内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申报要求
项目在重庆高新区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开申报,并在规定的申报期内受理土地宜机化改造先建后补报备,受理期结束后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申报方案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业主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记录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2.具有已流转、集中连片土地100亩以上且该土地适合宜机化整治;
3.积极性高,改造后田块主要从事粮食、油料、蔬菜等农业生产,在当地有示范带动作用;
4.拥有或项目中有规划购置大中型农业机械、智能机械,改造后的地块要以机械化种植为主;
5.自筹有项目实施的资金,能全资先行建设完项目,且财务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健全,运行状况良好,能确保今年完成项目。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
(一)实施内容
按照重庆市《丘陵山区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技术规范》(DB 50/T 795-2017)的标准对农田进行以下4种模式的改造:(1)地块互连互通;(2)旱地缓坡化改造;(3)水平条田改造;(4)旱地梯台改造。改造之后实现100%的地块机器能自如穿梭作业、100%的农作物机械操作能及的“双百”目标;平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2%以上;较改造前节约成本20%以上;较改造前提高农业生产效率20%以上。
(二)补助标准
1.市级奖补指导标准:地(田)块连通,每亩补助1000元以内;缓坡化改造,每亩补助1500元以内;水平条田、水平梯田和坡式梯台地改造,每亩补助2000元以内。
2.我区农业主管部门将根据改造后田块现状、项目供求关系、项目体量大小、年度资金计划,综合精准测算,在不突破市级奖补指导标准范围内确定最终奖补标准。
三、申报原则和要求
(一)申报原则
农田宜机化改造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先建后补”的原则,实行“奖补包干、差额自筹、竞争申报、谁用谁建”的灵活有效申报机制。
(二)申报程序
1.申报:申报业主自愿申请并报送改造地块所在村委会(社区)核实、乡镇街初步审核签字盖章后,将申报资料纸质件和电子件报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
2.评审: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对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筛选出符合要求的项目。
3.公示:拟扶持项目确定后,将拟扶持对象名称、拟扶持项目、扶持内容、扶持金额、实施要求、所在地方及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等,在重庆高新区政府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监督。
4.下达: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下达项目建设计划,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相关程序组织实施。
(三)具体要求
申报业主组织人员按照文件相关要求编写项目实施方案,享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和具体环节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具体建设内容要有建设规范标准要求。
1.材料报送
(1)2022年宜机化改造项目申报表
(2)项目实施方案
(3)申报主体或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
(4)改造区域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5)农户同意打破地界的签字证明或村委员会(社区)同意打破地界的审签意见等。
2.报送时间。2022年10月31日前。
3.报送方式。相关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并报送电子件。联系人:袁野 电话:023-68605368邮箱:916797742@qq.com。
4.其他事项
(1)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2)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
(3)本申报文件电子文档,可从重庆高新区政府网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项目申报表(格式)
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3.《丘陵山区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技术规范》(DB 50/T 795-2017)
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