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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重庆农产品加工业百强示范 企业和百强示范户推介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生成日期:
2019年08月01日
发布机构:
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业协会
截止日期:
2019-08-31
文号:
渝农加协〔2019〕18号
适用行业推荐:
农产品加工
渝农加协〔2019〕18号
关于开展第三届重庆农产品加工业百强示范 企业和百强示范户推介活动的通知
渝农加协〔2019〕18号    浏览量:1433

各会员单位、相关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为激励全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升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水平,努力营造促进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8〕192号)精神,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业协会在市农业农村委的指导下,将开展第三届重庆农产品加工业百强示范企业和百强示范户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第三届重庆农产品加工业百强示范企业和百强示范户推介活动(以下简称“双百”活动)。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办单位: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业协会

支持媒体:重庆日报、新华网、华龙网、重庆电视台、大渝网、人民网、交通广播电台、抖音、今日头条等新闻媒体

三、推介原则和条件

    “双百”活动原则上每3年开展一次,按照“助弱扶强”的原则,“重庆农产品加工业百强示范企业”主要在从事精深加工、规模大实力强、助农增收效果明显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中推介,“重庆农产品加工业百强示范户”主要在从事产地初加工、助农增收效果好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中推介。具体条件如下:

(一)重庆农产品加工业百强示范企业

    1.在重庆境内依法设立,遵守市场经济秩序,已进入全国农产品加工监测分析系统,从事精深加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其行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医药制造业和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除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及盐加工、碳酸饮料制造、瓶(罐)装饮用水制造等。

    2.主城及渝西片区企业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含)以上,渝东北、渝东南片区企业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含)以上,加工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70%以上,且当年盈利。

    3.管理制度健全,经济效益好、发展能力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经营,企业近两年无重、特大安全及污染事故。

    4.企业具有自主品牌,产品具有独特性或差异性,市场前景较好。

    5.属于集团公司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因其财务报表最后要合并到集团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去,所以只允许母公司报名,若母公司不报名,其子公司可报名。

    6.凡具有以下行为不参加此次推介活动:企业主要经营人涉黑涉恶、违法乱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非法添加等相关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二)重庆农产品加工业百强示范户

   1.在重庆境内依法设立,遵守市场经济秩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连续运营两年以上的农产品初加工小微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其行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医药制造业和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除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及盐加工、碳酸饮料制造、瓶(罐)装饮用水制造等。

    2.成立2年以上,年销售收入在50万元(含)以上,农产品加工收入占70%以上,且当年盈利。

    3.市场前景好、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诚信经营、近两年无重、特大安全及污染事故。

    4.具有自主品牌,产品具有独特性或差异性,市场前景较好。

    5.凡具有以下行为不参加此次推介活动:主要经营人涉黑涉恶、违法乱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非法添加等相关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四、申报资料

(一)重庆农产品加工业百强示范企业

1.《重庆农产品加工业百强示范企业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报表符注);

4.企业质量标准体系各类达标认证证书复印件(盖鲜章);

5.驰名商标、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著名商标、名牌产品、专利证书、示范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获奖证书复印件(盖鲜章);

6.收购本地原材料金额佐证材料(盖鲜章);

7.购买社保的就业人员证明材料(盖鲜章);

8.完税证明;

9.真实性声明。

(二)重庆农产品加工业百强示范户

1.《重庆农产品加工业百强示范户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3.2018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盖鲜章);

4.驰名商标、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著名商标、名牌产品、专利证书、示范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获奖证书复印件(盖鲜章);

5.收购本地原材料金额佐证材料(盖鲜章);

6.购买社保的就业人员证明材料或员工人数佐证材料(盖鲜章);

7.完税证明;

8.真实性声明。

五、推介流程

(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于8月1日至8月31日登陆重庆农产品加工网(http://www.cqncp.org)在线申报,经审核通过后打印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报送至区县农业农村委。

(二)推荐审查。区县农业农村委对申报材料的齐备性、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经签署推荐意见后于9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双百”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三)网络投票。“双百”活动组委会在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业协会微信公众号开设投票通道,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为期7天的投票(投票时间另行通知)。

(四)专家审查。“双百”活动审查委员会按“双百”活动审查办法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或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推介名单。

(五)社会公示。拟推介名单在重庆市农业农村公众信息网及重庆农产品加工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推介授牌。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双百”活动组委会举办“双百”活动推介大会暨授牌仪式,邀请支持媒体单位进行大力宣传。

六、活动内容

(一)主题活动。分片区举办质量认证、技术创新、产销对接、融资对接、科技创新、巴味渝珍公用品牌推介等主题活动。

(二)编印画册。编印《第三届重庆农产品加工双百企业》宣传画册,并组织媒体对“双百”企业进行持续宣传推广及品牌展示活动。

(三)展示展销。“双百”活动组委会组织相关企业免费参加全国性农产品加工专业展销会。

七、政策扶持

   整个活动坚持不收费原则,对荣获“重庆农产品加工业百强示范企业”、“重庆农产品加工业百强示范户”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和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业协会将给予重点指导及服务;在涉农扶持政策上给予倾斜支持,在融资需求上给予重点支持,优先推荐入住“巴味渝珍”公用品牌等。

联系方式:市农产品加工业协会 汪芝聿、包正东  

组委会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5路8号土星C3座7-3室

申报答疑热线:400-031-0045,023-81681812

附件:

1、第三届重庆农产品加工业百强示范企业申请表

2、第三届重庆农产品加工业百强示范户申请表


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业协会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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