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重庆经开区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创新活力,按照南岸区、重庆经开区《支持绿色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和《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细则》要求,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科技创新政策(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登记注册、依法纳税、诚信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且税务关系在重庆经开区。
(二)申报对象近一年无纳税、环保、安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重庆)联合惩戒黑名单。
(三)满足政策补助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27日-11月4日
三、申报材料
1.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科技创新政策补助申请表(2021年度)(附件2);
2.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3.相关佐证材料(附件1)。
四、申报流程
(一)递交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将报送资料交至经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地址:南岸区江桥路1号重庆经开区管委会4楼405,邮箱:289539367@qq.com)。
(二)审核
重庆经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按照程序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公示及资金拨付
经开区改革发展科技局对经审定的拟补助计划按程序在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项目,由经开区改革发展科技局牵头启动核查程序,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公示无异议的由重庆经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进行资金拨付。申报单位请及时查阅,以免出现补贴金额有误、银行账号有误等问题导致补贴资金无法到账。
五、其他要求
(一)采取自愿申报原则,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数据真实性作出承诺,并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政策与南岸区、重庆经开区其他扶持政策有类似规定的,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1.申报说明;
2.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科技创新政策补助申请表(2021年度);
3.真实性承诺书;
4.南岸区、重庆经开区支持绿色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
附件下载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