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各农业企业: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乡村产业有关调度和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区拟开展2022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重庆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渝农发〔2019〕159号)规定的申报条件,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在江北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
二、申报程序
农业企业向江北区农业农村委提出申请,填写申报书、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区农业农村委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后报送市农业农村委。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企业的资产及效益情况,可以以适当方式予以证明,非必须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农业企业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报、瞒报等舞弊行为,一经查实,4年内不得再申报。
(二)请各农业企业于11月10日前将资料报送区农业农村委,并发送电子件到853857708@qq.com。申报及监测材料纸质件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后加盖公章,一式二份。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向 洁,联系电话:67851812
附件:
1. 重庆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书
2. 2022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汇总表
3. 重庆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渝农发〔2019〕159号)
重庆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