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长寿“两地一城”建设,根据《长寿区企业研发创新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长科局发〔2022〕26号)文件规定,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现就2022年度长寿区企业研发创新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辖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依托在本辖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建立的具有自主研究开发能力的技术创新组织载体。
二、申报时间
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18日
三、申报条件
区级企业研发创新中心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托单位是在长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或其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承诺为企业研发创新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二)依托单位应成立并运行1年及以上,具备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和开放共享、协同创新的运行机制;
(三)在长建立的独立法人企业研发创新中心,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市场化收入均不低于100万元;依托企业建立的企业研发创新中心,上一年度年研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且不低于当年销售收入的2%;依托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建立的企业研发创新中心,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300万元;
(四)有较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支技术研发实力强、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中高级职称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40%;
(五)有固定的场所、科研仪器设备及其它必需的科研条件,其中科研用房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200平方米,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一般不低于300万元;
(六)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并取得一项以上可自主自控的高质量原创性科研成果;
(七)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能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请填报《长寿区企业研发创新中心申报书》(格式见附件)并附上相关佐证资料,于2022年11月18日18:00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区科技局34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1274516921@qq.com。
五、咨询电话
联系人:周榆程 蔡生容
联系电话:023-40665608
附件:长寿区企业研发创新中心申报书
重庆市长寿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