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无线电设台企业: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要求,现就2022年度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缓缴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尚未缴纳的设台企业,可缓缴一个季度,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2022年度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缴纳。
二、2022年度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已缴纳的设台企业,需办理缓缴的,请携带书面申请和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缴款书,到南通市政务中心一楼A042工信窗口(联系电话:59000926)办理退费缓缴手续,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2022年度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缴纳。
特此通知。
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