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昆山、泰兴、沭阳、常熟、海安市(县)科技局、财政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工作会议等决策部署,推动《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地实施,1013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将遵循“四个面向”的科技工作方针,紧扣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工程,以重大战略产品和战略整机为主攻方向,强化成果转化环节关键技术攻关,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推进科技自立自强,为构建自主可控现代产业体系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现将《1013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