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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进一步推动外资扩量提质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索引号:
生成日期:
2022年11月16日
发布机构: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截止日期:
2024-12-09
文号:
成办规〔2022〕5号
适用行业推荐:
成办规〔2022〕5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进一步推动外资扩量提质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成办规〔2022〕5号    浏览量:558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市进一步推动外资扩量提质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1月8日



成都市进一步推动外资扩量提质促发展的
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外资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外商投资政策集成创新和协同服务保障,进一步推动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高水平利用外资促进产业建圈强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大投资促进力度
      (一)强化外资产业项目支持。聚焦产业建圈强链,加强集成电路、绿色低碳、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大数据等重点产业链“链主”外企招引。对符合条件的年外商直接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重大外资新设项目、增资项目,根据其年外商直接投资金额的2%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并按规定优先保障用地、用能等要素;对符合条件的重大外资制造业项目,按规定给予外商直接投资到资奖励。鼓励外商在蓉沿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布局、垂直整合,提升本地配套率。对新引进符合条件的国际中小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投促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二)支持跨国公司发展总部经济。支持跨国公司在蓉设立全国总部、地区总部,以及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对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功能性机构,按规定给予外商直接投资到资奖励。加快完善跨国公司总部经济鼓励政策,充分发挥跨国公司全球配置资源的独特优势,促进全球高端要素资源集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促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三)加快金融业开放进程。推动落实成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支持外商来蓉投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领域,加快构建全牌照金融机构体系。鼓励优质境外金融机构来蓉投资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领域,积极推动国际金融组织、境外交易所等在蓉设立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金融监管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四)进一步激励中介机构。积极委托具有丰富招商资源的专家智库、咨询机构、基金公司、行业商协会,与投促部门、要素部门、属地政府和投资平台等开展协作联动“大招商”。对促成引进符合条件重大外资项目的,按规定给予委托招商奖励;对促成引进符合条件国际中小企业的,按规定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二、激励外资科技创新
      (五)支持外资企业研发创新。充分发挥基金在外资科技创新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境外投资者来蓉设立研发创新中心,支持在蓉外商投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研发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国际性研发机构按规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研发经费资助;对投资总额不低于800万美元、独立法人(或研发总投入不低于800万美元、作为公司内设部门或分公司的非独立法人)的外资研发中心,经省级部门核定符合条件后,按规定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与其他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立联合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合作。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按规定给予项目实际研发经费联合投入30%、最高100万元的经费资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投促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六)鼓励境外领军人才创新创业。支持掌握世界科技前沿技术的国际领军人才来蓉发展。对新引进拥有国际一流创新技术且产品(含技术应用)市场前景广阔的境外顶尖科技创新团队,按规定给予团队最高1000万元资助及其核心成员人才安居、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综合支持。加强外商投资企业人才安居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高50套人才公寓支持,企业可用于自持或其人才购买。探索开展与境外专业资质互认试点,允许具有经国家认可的境外职业资格的金融、建筑等领域专业人才,经相关机构和部门备案或互认资格后按照相应管理要求和规定为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国内从业经历。聚焦重点产业链和用人主体需求,推动构建市场化人才评价体系,为来蓉发展的境外人才精准匹配支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在蓉头部跨国企业开展企业评价与职称评价融通改革试点,突出工作业绩和市场贡献,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的人才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外专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投促局、市卫健委、市金融监管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三、推进外商投资便利化
      (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深入推进“金融顾问”服务,鼓励商业银行根据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特点,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供定制化融资、信贷、套期保值等服务,打通外企服务“最后一公里”。鼓励银行通过多种方式科学评估在蓉外企资信状况,对信用良好、符合监管标准和授信条件、正常生产经营的实体外商投资小微企业,及时给予合理的授信支持。[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八)促进跨境投资便利化。积极落实资本投资便利化,支持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符合现行规定且境内所投资项目真实、合规的前提下,依法以资本金进行境内股权投资。全面推行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将资本金、外债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材料。支持符合条件的在蓉非金融企业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允许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试点。加大外汇管理行政许可业务网上办理力度,提升跨境业务办理效率。[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九)做好外籍人士在蓉服务。推广外国人工作、居留“单一窗口”,为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士提供人才安居、子女入学、健康医疗、金融扶持等方面的便利服务。为外企派驻成都或来蓉开展重要商务活动的外籍高管、专业技术人员、其他重要员工及外企重要海外客户办理来华邀请函和出入境手续提供便利,推动建立外籍人士健康码申诉绿色通道。开展在蓉工作外籍人士个人薪酬购汇便利化试点。支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健康发展,为外籍人士子女提供优质教育服务。鼓励境外高水平大学来蓉合作办学,加快建设国际合作教育园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外专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市政府外办,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四、完善外企投资保护
      (十)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及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招标投标、土地出让、标准制定、税费减免、项目申报、产权交易等活动。依法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资格条件确定和资格审查、评审标准方面,不得对供应商的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产品或服务品牌等予以限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投促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十一)落实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制度。完善重点外企投诉及三级服务专员机制,为企业提供“一对一”、专业化、全流程、全生命周期服务,定期召开外企座谈会,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在蓉外企增资扩股。推动建立跨部门、多元化外商投资企业纠纷解决机制,着力营造内外资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对外商投资准入、经营活动制定歧视性政策措施或实行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外商投资主管部门依法纠正和查处。[责任单位:市投促局、相关市级部门,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十二)加强外商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建设中国(成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享受生物、新材料产业等专利快速审查与确权服务,加快创新技术成果转化。搭建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解决通道,有效防范和化解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纠纷,妥善把握证据保全、行为禁令审查标准,依法保护外企合法权益,及时打击侵权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五、提升惠企政策可及性
      (十三)用好鼓励外商投资支持政策。坚持落实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特别管理措施,持续推进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扩大开放。利用川港、川澳合作会议机制,进一步优化港澳投资者在自贸试验区投资设立旅行社流程,加强旅游业开放合作。充分利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及其中的中西部地区优势产业目录,立足区位优势有序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加快优化提升产业结构。对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享受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及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等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投促局、市文广旅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十四)加快外资政策兑现落实。加快出台外商直接投资奖励、人才保障、会展活动举办等政策配套细则,进一步提升政策可操作性,最大限度释放外资政策红利。及时发布外资奖励政策申报指南并推进在“天府蓉易享”平台线上申报,加强与新媒体平台的交互合作,采用政策解读、图文解析等形式深度宣传推广,切实提高政策可及性和企业感知度。[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网络理政办、市博览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十五)支持区(市)县出台外资政策。聚焦“三个做优做强”,在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基础上,鼓励各区(市)县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差异化、精准化出台符合本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的外资政策措施,加大对新引进项目、增资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对本区域经济发展、就业、技术创新贡献大的重大外资项目,鼓励各区(市)县根据综合贡献度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本政策措施由市投促局承担具体解释工作,自2022年12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文中涉及具体政策措施已有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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