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辖区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2年大渡口区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大渡口区辖区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三)申报项目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四)符合环保和安全规定及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
(五)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黑名单”、未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以及不存在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的企业和单位。
二、奖补原则
按照“择优不重复”原则,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原则上采用一种方式给予支持。本次专项资金总奖补金额不超过本级财政专项预算,区经济信息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项目奖补资金平衡。
三、申报方向
(一)数字化装备普及
支持方向:鼓励制造业企业购置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控制装备等或购买智能化控制系统等实施生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实现生产设备、制造单元的系统集成和互联互通,逐步提升企业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基本要求:项目的设备(含设备融资租赁合同额)、软件和云服务的投资不低于100万元;项目开始实施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后,项目投资已完成80%以上。项目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补贴标准:按不超过设备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信息管理系统集成应用
支持方向:鼓励制造业企业使用研发设计、工艺仿真、数据采集分析、制造执行(MES)、企业资源计划(ERP)、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供应链管理(SCM)、仓储物流管理(WMS)等信息管理系统,提升企业设计、工艺、制造和管理水平,实现信息互联互通。鼓励企业建设工业现场设备的深度连接、业务管理系统与工业现场互联,并建成或升级财务管理、供应链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料采购、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产品服务等方面的多个或单个系统。
基本要求:项目的软件购买、信息服务、相关硬件设备和云服务的投资不低于50万元;项目开始实施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后,项目投资已完成80%以上。项目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补贴标准:按不超过项目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于由辖区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作为乙方的项目,按照不超项目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上云上平台
支持方向: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应用公有云、私有云或混合云实现资源上云、管理上云、业务上云、设备上云、数据上云或整体云化。
基本要求:项目在2021年11月16日后签订合同并实施。项目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奖励标准:企业实际发生的云平台和服务费,在3万元以内的(含3万元),据实奖励;超过3万元的,奖励金额3万元。
(四)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
支持方向:制造业企业通过实施网络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制造+服务新模式,推动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
基本要求:项目的设备(含设备融资租赁合同额)、软件和云服务的投资不低于100万元;项目开始实施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后,项目投资已完成80%以上。项目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补贴标准:按不超过项目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五)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支持方向:支持企业开展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贯标,打造以数据驱动并与发展战略结合的智能决策、管理、制造、服务等新型能力。
基本要求:申报主体为2022年11月25日前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认定的企业。项目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奖励标准:对首次通过国家评定机构认定的企业(以国家评定机构认定证书为准)奖励3万元,项目已获得过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予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为2021年11月16日后开始建设的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24个月。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18:00。
(三)同一法人企业原则上申报不超过2个项目,同一项目只能申请一个方向。
(四)申报单位于2022年11月25日18:00前,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纸质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贰份),送至大渡口区经济信息委数字经济科,地址:大渡口区文体路126号锦天东楼三楼319办公室;PDF格式的申报资料盖章扫描件和word可编辑格式的电子档申报资料发送至邮箱360120047@qq.com。
(五)区经济信息委通过聘请专家进行项目真实性审核和评审。
大渡口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11月9日
附件:
1. 项目申报资料
2. 大渡口区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2022年)
3. 项目申报书模板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附件1
项目申报资料
1. 大渡口区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2022年)
2.项目申报书(模板)
3.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附件2
大渡口区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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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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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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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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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年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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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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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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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
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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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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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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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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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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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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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
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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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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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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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财政专项资金具体计划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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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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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投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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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完成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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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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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计年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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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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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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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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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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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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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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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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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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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项目申报书(模板)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申报资料当日在“信用中国”上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实施地点。
(三)项目实施工期(X年X月至X年X月)。
(四)项目实施目标及内容。
(五)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情况
(六)项目技术分析及实施计划。
(七)项目前期工作及当前进展情况。
(八)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三、申请专项资金用途
四、项目申报条件所需资料
(一)申报项目所涉及的合同、发票、支付凭证、实物照片等资料。
(二)申报方向为(一)、(二)、(四)的项目,需提供项目备案证、或提供董事会立项决议。
(三)申报方向为(三)、(五)的奖励类项目,需提供上云上平台合同、发票、支付凭证、平台使用截图、国家评定机构认定证书等资料。
(四)其他重要资料。
1.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的2021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2021年度税收完税证明;
2.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的2022年截止10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2022年截止10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附件4
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本单位对本次申报的XXX项目作出如下承诺:
一、XXX项目内容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相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且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二、本单位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受到环保、安全、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不存在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的企业。
三、本次提供的XXX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且已准确、充分及完整的表达我单位及XXX项目实际,如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我单位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其他后果。
四、本单位将严格按照批复内容组织项目实施,如项目被主管部门予以撤销的,我单位愿主动退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
承担单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关于做好2022年大渡口区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