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铜梁区培育“20强”“20快”工业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31日
(联系人:张晨燕 电话:45689015)
重庆市铜梁区培育“20强”“20快”
工业企业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文件精神,落实市级稳住经济大盘会议精神和区级稳住经济大盘系列工作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释放惠企政策红利,鼓励企业发展壮大,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申报对象
在铜梁区内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铜梁区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截止申报年度已连续经营2个及以上自然年度的规上制造业企业。
二、入围条件
(一)“20强”入围条件
企业当年度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且年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企业经济贡献400万元以上。
(二)“20快”入围条件
企业当年度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且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速超过全区规上工业企业平均增速;企业经济贡献100万元以上,且企业经济贡献增速超过全区工业企业平均水平。
三、评选办法
(一)核算得分
根据企业营业收入、经济贡献等核定经营发展能力,根据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核定科技创新能力。其中经济贡献最高得分70分,营业收入最高得分30分,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最高得分10分。采用功效系数法,核算各入围企业得分。
(二)加分项
对获得国家级、市级、区级称号(有效期内)的分别在核算得分基础上加3分、2分、1分。
其中国家级称号加3分:包括国家级“小巨人”、中国驰名商标、国家级研发平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称号,牵头制定国家标准;市级称号加2分:包括市级“专精特新”、重庆市名牌产品、市级智能化车间、市级数字工厂、市级绿色工厂、市长质量奖、市级研发平台等;区级称号加1分:包括区级研发平台等。同一奖项按最高级别进行加分,加分总分累计不超过10分。
(三)一票否决权
企业申报至审核期间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黑名单”,近一年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质量、环保责任事故的,一票否决。
(四)核算总得分
根据入围企业经营发展能力及科技创新能力核算得分,加上加分项得分,剔除一票否决企业,核算出入围企业总分。
“20强”入围企业中,总分排前列的企业获得“20强”工业企业称号;最后一名总分相同的,经营发展能力排第一的企业纳入评选名单。
“20快”入围企业中,去除与“20强”工业企业初步名单相同的企业后,总分前20名的企业,获得“20快”工业企业称号;最后一名总分相同的,经营发展能力排第一的企业纳入评选名单。
四、政策扶持
被评选为“20强”和“20快”的工业企业,除享受区委、区政府已出台的有关政策外,还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一)“20强”企业扶持政策
按企业当年度区内经济贡献留存部分净增量的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若企业经济贡献超过1000万元,无增量或按增量部分20%核算不足20万元的,保底奖励20万元;若企业经济贡献不足1000万元,无增量或按增量部分20%核算不足15万元的,保底奖励15万元。
(二)“20快”企业扶持政策
按企业当年度区内经济贡献留存部分净增量的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最低10万元。
五、其他
本措施所需奖励资金在铜梁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同一事项当年享受区级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实行“就高不重复”原则。
六、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