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市级研发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通科研〔2022〕105号)和《南通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通科发〔2018〕115号)、《南通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通科发〔2018〕117号)、《南通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通科发〔2018〕118号)文件要求,经单位自主申报、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南通市(倍嘉力)铝合金锻造汽车精密零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10家南通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通市公共健康与医学分析重点实验室等8家南通市重点实验室、南通市(瑞利山河)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等2家南通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5日—12月12日。公示期间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等。
联系电话: 0513-55018862; 0513-55018888(传真)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1号楼3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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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2年拟认定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
2.2022年拟认定市级重点实验室名单
3.2022年拟认定市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名单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5日
2022年市级研发机构拟认定项目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