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渝北区推动科技创新政策》(渝北府办发〔2020〕36号)第五条,鼓励企业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市级重点专项以上的科研项目,对项目第一承担单位,按当年下拨经费的50%给予区级配套,单个项目配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渝北区行政管理区域(不含两江新区直管区,下同)注册、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2021年11月10日后作为第一承担单位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市级重点专项以上科研项目,签订项目合同并获得经费资助。
二、申报材料
渝北区科技奖励(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立项文件、资金拨付回执单。
三、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12月16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PDF格式(签字盖章后的材料封面加盖鲜章、骑缝章)、WORD格式报送至相关邮箱,逾期视为主动放弃,不再受理。
(一)市科技局项目管理处室:高新技术处、基础研究处
对应收件科室:研发与平台建设科
联系电话:67823914 邮箱:2336993991@qq.com
(二)市科技局项目管理处室:社会发展科技处、农村科技处
对应收件科室:科技服务科
联系电话:67180009邮箱:373478432@qq.com
附件:渝北区科技奖励(补贴)申请表
重庆市渝北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5日
附件
渝北区科技奖励(补贴)申请表
申请奖励(补贴)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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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补贴)单位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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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补贴)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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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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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补贴)单位开户行及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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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补贴)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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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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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补贴)单位:(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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