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渝北区推动科技创新政策》(渝北府办发〔2020〕36号),现将2021年度渝北区研发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渝北区推动科技创新政策》要求,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已按规定在区内如实报统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渝北区研发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1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
(三)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三、核定办法
以单个企业当年研发投入上报总额为基数核定该企业当年研发投入区内报核总额。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12月16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PDF格式(签字盖章后的材料封面加盖鲜章、骑缝章)、WORD格式报送至邮箱:357768244@qq.com,逾期视为主动放弃,不再受理。
(二)企业对区内报统真实性负责。企业对上报的非研发投入项目、区级其他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要及时剔除,未及时剔除的,区科技局在兑现研发补贴时从总额中予以扣除。对各级审计中发现报统失真的企业,取消当年享受研发补贴资格,并退回当年已享受研发补贴资金。故意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的,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科技资金支持;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逾期未申报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敏,电话:67823914
附件:渝北区研发补贴申请表
重庆市渝北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5日
附件
渝北区2021年度研发补贴申请表
申请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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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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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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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研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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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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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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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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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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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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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座机/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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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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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户行及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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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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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郑重承诺:研发投入报统数据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无违法违规行为。对经抽查或审核确认不符合补贴条件或因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带来的一切后果,我公司承担全部法律及违规责任,并全额退回研发补贴资金。
法人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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