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全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编制《2023年度重庆市技术创新指导性项目推荐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重庆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2.已获得市级及其以上科技计划立项批复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时间
采取常年“动态申报,成熟一批、发布一批”方式,原则上每半年编制一批。
三、选项原则和重点
(一)选项原则。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鼓励发展的方向;
2.与全市工业发展规划和战略导向一致;
3.符合区域产业布局和技术创新导向;
4.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选项重点。
1.战略性新兴产业尤其是大数据智能化领域和传统支柱产业转型升级领域;
2.“十四五”时期重点发展的产业链关键重要技术需求。
四、不宜申报的项目
1.列入国家产业政策禁止与淘汰目录的产品、技术,不符合国家和地方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和资源节约要求的产品;
2.进口散件组装的产品;
3.仅花色、款式、包装等发生变化的产品常规性升级。
五、项目类别
1.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应用和能够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并形成目标生产能力的新产品、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2.质量品牌标准项目:主要包括质量管控能力提升项目,产品质量提升攻关项目,品牌创建能力提升项目,牵头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标准项目。
六、申报程序和要求
1.采取网上申报(https://sso.jjxxw.cq.gov.cn/netcasso/index)与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需填写《重庆市技术创新指导性项目推荐目录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档附件并上传至项目申报系统。
2.网上申报经审核通过后,由申报单位打印《重庆市技术创新指导性项目推荐目录项目申报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主管部门并签注审核意见报送一份交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3.涉及人身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新产品,如食品、药品、农药、医疗器械(具)、家用电器、压力容器、计量标准器具等,在申报项目时必须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准产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国家有新的规定,按国家新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食品或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申报项目另需附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该产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复印件。
七、其它
1.对列入《重庆市技术创新指导性项目推荐目录》的项目,可按《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渝财税﹝2016﹞5号)文件规定不再需要鉴定并享受政策。
2.对列入《重庆市技术创新指导性项目推荐目录》的项目,可按程序申请市级新产品鉴定。
八、联系方式
市经济信息委:
曹文华(综合咨询,行业分工:汽车、医药、化工、消费品、其他) 63895941
彭 峰(行业分工:机械装备、材料) 63899871
傅华松(技术支持,行业分工:电子信息) 63899456
政务服务大厅:方媛 63897953
政务服务大厅地址: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
附件:重庆市技术创新指导性项目推荐目录项目申报书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