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重庆市商务委等17部门《关于高质量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商务发〔2022〕9号)精神,结合《万州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目标要求,为加快促进我区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发挥好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现将《2023年万州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开展项目申报。
重庆市万州区商务委员会
2023年2月2日
2023年万州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项目
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类项目
1.支持方向。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2.支持标准。对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50万元的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资金支持;对政府主导投资项目,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标准;单个乡镇商贸中心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类项目
1.支持方向。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2.支持标准。对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50万元的项目,以项目为单位,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资金支持;对政府主导投资项目,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标准;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类项目
1.支持方向。加强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乡镇和村社发展供应链,布局一批中心仓、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支持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购销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2.支持标准。对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50万元的项目,以项目为单位,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资金支持;对政府主导投资项目,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标准;对单个企业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类项目
1.支持方向。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农产品交易市场或集散分拨中心,配备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2.支持标准。对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50万元的项目,以项目为单位,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资金支持;对政府主导投资项目,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标准;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项目支持要求
本轮优先支持此前已纳入备选支持项目库的项目,对已建设完成或形象进度良好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项目总投资额不包括土地、办公、接待、租金、差旅等间接开支。县域商业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活动补贴、物流补贴、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绩效评价、审计、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悉数追回已拨付资金,如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申报主体和流程
(一)申报主体。参与万州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且建设投资内容符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方向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村(居)委会、有关区级部门和区内注册的市场主体均可申报,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应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且正常经营,账证俱全、依法纳税、无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2.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并符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发展规划、支持方向和建设内容。申报农贸市场等涉及土地使用审批的项目,须在取得土地使用手续后方可申报项目。
3.已获得过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杜绝同一项目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重复支持。
4.申报单位对项目真实性负责,发生虚假行为,取消申报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5.近三年被信用重庆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的企业和单位,不纳入支持范围。
(二)申报流程
1.项目申请。除了业务跨辖区的项目由申报单位直接向区商务委申报外,其他项目均由属地镇乡街道或行业部门初审后再向区商务委申报;属地镇乡街道或业务部门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合法性、合规性、预期绩效以及申报单位的资质、能力、信用情况等方面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向区商务委报送。
2.项目审核。对初审合格的申报项目,由区商务委会同区财政局等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纳入备选项目库,对入库项目按照择优原则予以认定支持。
3.项目执行。区商务委将根据项目评审结果,按规定提出项目支持计划,在统筹当年资金预算的基础上提出项目资金安排方案,项目确定时应提交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拟支持项目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项目经集体研究确定后,及时下达项目计划。原则上已批准支持的项目不再予以调整。
四、项目建设期限
本年度项目建设周期为2022年1月-2023年10月,对符合支持条件,但项目建设完成时间到2024年的,可申请纳入项目储备库,届时择优开展项目支持。
五、申报材料清单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属地政府提出申请(项目所在地与企业注册地不一致的,向项目所在地属地政府申请),由属地政府出具初审意见后提交区商务委,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5份,按顺序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
(一)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二)项目申请单位承诺书(见附件2)
(三)项目申报单位简介。包括项目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相关行业从业资质等相关材料,所提供各类复印件、佐证文件等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方案需详细写明每项建设内容和详细投资额、资金来源,同时要突出表述项目建成后将要达到的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对县域商业体系起到的作用等)。
1.包括项目名称、建设方向、建设性质(新建或改建)、实施建设地址、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设计图和规划效果图等。
2.项目目前开展情况。建设现状至少提供外观全景图、正面左右侧面图、内部建设图、已有的设施设备图、施工现场图等图片,图片下方需要配文字说明。
3.项目新增有效投资总额佐证材料。包括项目建设预算表、建设期内已完成投资部分和计划投资部分及相关佐证材料。
4.项目建设预期取得的成效。包括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约束性指标建设成效(乡镇商贸中心、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村级便民商店、共同配送率等指标达标情况)。
(五)项目建设主体为企业的需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
(六)有项目实施经验的单位可提供实施同类项目的佐证资料。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资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项目申报单位要在项目申报期间将申报资料纸质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五份交区商务委流通科(区政府大楼三楼341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2381589639@qq.com。联系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类项目咨询区商务委市场科:罗旋,联系电话:58815663;其他类项目咨询区商务委流通科:陈凤林,联系方式,58815696。
附件:1. 万州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报承诺书
附件1
万州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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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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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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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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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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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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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类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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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类项目 口完善向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项目口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类项目 口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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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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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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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区(县)xx 街道
(乡镇)xx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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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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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年x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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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乡村 振兴重点帮扶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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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乡村振兴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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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资总 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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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支持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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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财政支持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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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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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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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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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主要农产品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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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础设施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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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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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重点建设内容、拟投资明细、建设进度计划、整合上下游资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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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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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型项目根据项目实施具体情况,参照《万州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制定绩效目标。应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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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申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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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近年来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填写的各项内容和递交的申请材料均真实无误。本项目申报建设内容未享受过财政资金支持,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并在规定时限内退回补助金。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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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镇乡街道或行业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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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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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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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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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由申请万州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的单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