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两地一城”建设,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根据《重庆市长寿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长科局发〔2022〕1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牵头单位须是重庆市长寿区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机构。
(二)申报项目的企业原则上应符合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标准,并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入库注册。
(三)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同一类别的项目1项、且申请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的总数不超过2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的总数不超过3项。
(四)项目没有获得过财政资金资助。
二、项目类型
项目分为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社会事业与民生保障科技创新专项、决策咨询与制度创新专项三个类别,采取“自由申报、竞争立项、评审验收”的方式组织实施。
三、申报方向
(一)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
1.重点项目
重点支持:重点围绕我区“两地一城”建设和“3113”项目攻坚行动计划,聚焦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材料高地、世界级运动康养旅游目的地、中国长寿生命科学城建设相关领域择优立项1-2个。
成果形式:专利、软件著作权、行业标准、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技术报告、技术图纸等。
申报主体:主要面向企业,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申报,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科技企业及重点科研机构等。
2.面上项目
重点支持:重点围绕新材料、钢铁冶金、装备制造、综合化工、数字及健康等产业的发展需求和社会公益需求,探索新理论、新方法,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重大新产品、新装备、新工艺等技术研究开发及推广示范应用。
成果形式:技术报告、技术图纸、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申报主体:主要面向企业、科研院所等。
(二)社会事业与民生保障科技创新专项
重点支持:围绕生态环境、绿色低碳、节水节能、数字乡村、智慧农业、公共安全、地质气象、城市管理、临床医疗、公共卫生、生物医药、教育教学等领域开展公益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示范,推动社会民生进步。
成果形式:科研论文、专著、专利、技术标准、操作规范、技术论证等。
申报主体:主要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具备科研条件的事业单位等,鼓励多单位联合、跨区域合作。
(三)决策咨询与制度创新专项
重点支持:重点围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推动“两地一城”建设及数字化变革重大问题研究,推进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大问题研究,在我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中具有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研究。
成果形式:决策建议、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需获得区级及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被有关决策部门采纳。
申报主体:主要面向具有专业优势及研究能力的组织机构。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二) 项目单位在信用中国(重庆)/企业联合征信系统里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单位,无科研失信处罚记录。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填写《重庆市长寿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和《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四)企业申报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五)各申报单位将立项申请书签字盖章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区科技局348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档传送至QQ邮箱:1294841694@qq.com。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书的项目考核指标设定应当具有可考核性,并符合项目定位。
(二)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规定制定本单位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范落实项目预算调剂、间接费用统筹使用、结余资金使用等内部风险防控管理责任。
六、申报时限
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21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培 陈洪伟
联系电话:023-40257502
附件:
1.重庆市长寿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
2.项目经费支出范围
3.科研诚信承诺书
重庆市长寿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