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专利信息战略资源价值,助力企业优化技术创新路径,制定高价值专利布局策略,根据《重庆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渝知发〔2021〕44号),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度重庆市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全市“2+6+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鼓励国家级专利导航支撑服务机构、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市级重点产业专利导航中心、行业协会(联盟)与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联合实施。本项目采取“后补助”、择优支持的方式,给予经费支持。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一)在重庆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以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为准)。
(三)具备较好的工作基础,已建立专利数据库或专利信息获取渠道,具备专利检索、分析人员,能将专利信息有效融入技术研发、产品开发、企业上市、专利布局、专利转化等。
(四)同一项目未获得过我局同类项目的资金支持。
三、项目任务
根据企业经营和研发活动需要,以专利数据为基础,完成针对一项或多项主题的专利信息分析工作。项目组织实施和分析内容参考国家标准《专利导航指南—第4部分 企业经营》(GB/T 39551.4-2020)和《专利导航指南—第5部分 研发活动》(GB/T 39551.5-2020)。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基于前期已开展的专利导航实际,向所属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报。
(二)区县初审。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对申报单位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协助查询申报单位失信情况,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
(三)专家评审。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项目确定。市知识产权局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后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项目予以支持。
(五)下达年度计划,拨付项目经费。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按项目申报书、专利导航分析报告文本、专利导航分析成效证明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二)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项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
(三)申报单位承担项目实施管理、经费使用的主体责任。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四)请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于2023年4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和区县推荐汇总表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区县推荐汇总表电子档请以“**区(县)专利导航项目汇总表”命名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附件:1. 重庆市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
2.推荐项目汇总表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2月27日
(联系人:徐卫;联系电话:67101216;邮箱:16616243@qq.com;地址:江北区五简路9号市知识产权局24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