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引导企业强化质量诚信意识,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苏政办发〔2021〕4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质量信用A级及以上企业等级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凡注册地在江苏的企业(含港澳台地区)可自愿申报质量信用A级;经认定为质量信用A级等级满2年以上,可自愿申报质量信用AA级;经认定为质量信用AA级等级后,次年可自愿申报质量信用AAA级。
二、申报内容
申报企业登陆江苏省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222.190.96.186:8800/zlxy/login.jsp)下载填写《江苏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认定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
三、认定流程
(一)A级认定
1.自主申报。申报企业自行登陆江苏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不良记录、良好记录等,并上传《江苏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认定申请表》;
2.县局推荐。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企业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格式审查,并在系统提交推荐意见。
3.市局审核。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本区域内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等级认定意见。
4.省局复核。省市场监管局综合考查申报企业质量信用状况,结合市、县局意见,确认企业质量信用A级。
(二)AA级、AAA级认定
1.自主申报。申报企业自3月25日至4月24日,登陆江苏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网络申请;同时向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相关材料参考《2023年度质量信用等级认定工作技术指标》(见附件1)。
2.名单初选。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企业申请,指导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格式审查。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本区域内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4月27日前将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及书面申报材料报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邮箱1050753402@qq.com。各设区市推荐AAA级企业不超过15家、AA级企业不超过30家。
3.信用审查。收到申报材料7个工作日内,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发改委对申报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审查。
4.材料评审。省市场监管局依据《2023年度质量信用等级认定工作技术指标》,组织专家进行申报材料评审。
5.现场抽查。省市场监管局依据《2023年度质量信用等级认定工作技术指标》,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抽查。
6.组织考核。对申报AAA级企业,组织专家进行问询答辩。
7.等级认定。省市场监管局对符合AA级及以上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发文认定AA、AAA级。
四、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落实专门人员,加强对申报企业的指导,配合做好申报受理、现场抽查等工作。
2.各申报企业要按照规定填报申请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凡申报内容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将予以通报,三年内不得申报质量信用等级认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认定申报承诺书(见附件3)请加盖公章与纸质材料一并提交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3.质量信用等级认定坚持企业自愿原则,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任何单位不得搭车收费,不得增加企业额外负担。
附件:附件(1-3).doc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