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眉山高新区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做好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确保全面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重要举措,是培育科技企业的重要抓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结合贯彻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在配合“个转企”“小升规”工作的同时,扎实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保障工作,切实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推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落地落实,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要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列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计划,及早安排部署,定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推进的具体措施。要确定分管领导、主办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责任分工明确,压力传导到位。
二、明确目标,确保完成
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从3月初开始,到10月底结束。各区县和园区要对照本年度目标任务(见附件),发动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fuwu.most.gov.cn,以下简称“政务服务平台”)上,点击“科技型中小企业”链接,完成评价相关工作。发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参与评价工作的积极性,其孵化企业参加评价的数量与孵化器年度评价结果挂钩。鼓励新申请和授权专利企业开展评价,共享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
三、做好衔接,服务到位
为了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做好评价工作与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衔接,要督促有关企业及早在政务服务平台上进行注册、开展评价,做好服务工作,以满足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工作进度。凡欲享受2022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均应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
请符合条件的广大中小微企业登录政务服务平台,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原账号继续有效)、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取得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附件: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登记任务数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