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关于深入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渝委发〔2021〕1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两地一城”建设,根据《重庆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渝科局发〔2021〕151号)和《2023年度长寿区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长科局发〔2023〕14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长寿区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是重庆市长寿区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机构。
(二)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二、支持方向
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支持科技研发、创新主体培育、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发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学技术普及和其他等七个方面,支持项目原则上以科研项目形式实施,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重大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三、支持重点
结合“两地一城”建设和“3113”项目攻坚行动计划,2022年度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坚持“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的原则,重点支持申报以下方向:
(一)科技研发攻关。聚焦新材料、钢铁冶金、装备制造、综合化工、数字及健康等产业发展需求,鼓励企业开展技术研发与核心产品开发。重点支持产业牵动性强、经济效益明显、单个研发项目当年研发投入500万元以上的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二)“一区一平台”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区县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一区一平台”建设,紧紧围绕全市“一号工程”,支持打造成渝新材料创新生态港,以科技赋能新材料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开展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高峰论坛等工作。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三)创新平台建设。推动打造战略性创新平台,支持创建国家级、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国家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市级成果转移转化示范机构等创新平台建设。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四)孵化载体培育。聚焦主导产业和优势领域,支持打造孵化器、众创空间等产业特色突出、孵化功能完备、配套服务健全、集聚效应显著的高质量孵化载体;充分发挥各类孵化载体的资源优势,不断聚集在孵企业和创业团队,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等优质市场主体,构建优质创新创业创造生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五)科技助力特色农业发展。聚焦全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方向,大力推进“一主两辅”优势特色产业链打造示范工程,聚力调优品种、做优品质、唱优品牌,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和现代科技含量,重点提升粮油、柑橘、长寿鱼等特色农业产业集约化、标准化、科技化发展水平。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长寿区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见附件),将相关纸质资料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报送区科技局348办公室,同时将Word版电子档传送至QQ邮箱:674493183@qq.com。
五、申报时限
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22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培 陈洪伟 柴彦林
联系电话:023-40257502
附件:长寿区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
重庆市长寿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