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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及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阅读原文]
索引号:
009334330/2019-25216
生成日期:
2019年10月14日
发布机构:
铜梁区畜牧业发展中心
截止日期:
2019-10-28
文号:
铜牧发〔2019〕37号
适用行业推荐:
畜牧业
铜牧发〔2019〕37号
关于申报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及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铜牧发〔2019〕37号    浏览量:799

重庆市铜梁区畜牧业发展中心

关于申报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及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规模养殖场(大户、企业、专业合作社):

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9〕96号)要求,《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渝财农[2019]30号)下达我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48万元,主要用于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仔猪补栏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19〕43号)下达我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77万元,重点支持规模养殖场(户)新增生猪补栏、生猪生产固定监测及供精站种公猪更换等,共225万元,整合用于生猪生产发展。为了稳定我区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确保生猪生产快速恢复和市场有效供应,特建议将资金用于新建和改扩建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种公猪站种公猪引进、监测村等。

一、新建标准化生猪养殖场(150.78万元)

(一)申报条件。新建养殖场位于适养区范围内,选址符合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能够取得相应的土地、环保、防疫等手续。

(二)申报对象。凡是辖区内自愿加入生猪生产行业的个人、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均可申报;

(三)补助内容。新建标准化封闭式养殖圈舍、安装自动投料、自动清粪、漏缝地板、温度控制设备、舍内废气收集设备、消毒池、消毒房、围墙、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等。

(四)补助标准。设计存栏生猪1000头及以上的养殖场(建设圈舍面积1500平方米及以上),每个养殖场补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设计存栏生猪500头及以上的养殖场(建设圈舍面积750平方米及以上),每个养殖场补助资金不超过15万元。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总资金的50%。

(五)建设期限。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

二、改扩建生猪养殖场(60万元)

(一)申报条件。设计存栏生猪500头及以上(圈舍面积750平方米及以上),养殖场位于区府规定的适养区范围内,持有用地、环评、动物防疫等相关手续;养殖场已按照铜府办〔2017〕87号文件的规定,完善了污染治理设施并正常运行的,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化改造;业主必须自愿并且具有圈舍升级改造条件,有一定的基础和实力;近三年内享受过改扩建项目的养殖场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申报对象。凡是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场均可申报。

(三)补助内容。用于圈舍的封闭改造、配套安装温控系统、自动化投料、清粪系统、舍内废气收集设备、消毒设施设备等养殖设施设备。

(四)财政补助额度及标准。财政补助资金60万元,共补助10个养殖场,每个养殖场补助资金6万元。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总资金的50%。

(五)建设期限。于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

三、种公猪站良种种公猪引进(9万元)

(一)申报条件。区域内的良种猪规范集中供精中心(种公猪站),在适养区内,持有用地、环评、动物防疫、种畜禽生产经营等相关手续。

(二)财政补助额度。该项目财政补助资金9万元。

(三)补助内容。补助1家。引进良种公猪30头,每头补助3000元,财政补助资金9万元。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总资金的50%。

(四)建设期限。于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

四、申报要求

申报工作坚持“公开申报、公正评审、竞争立项”原则。在区人民政府公众网站公开发布项目申报信息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强宣传,引导符合条件的项目业主自愿申报,负责对业主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核,并做好项目的推荐工作。区畜牧业发展中心会同区财政局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评审。申报项目确定后,报区政府审定后在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建设任务。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镇(街)申报。项目申报业主向所属镇街申报,申报项目经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后,向区畜牧中心推荐申报。

(二)组织区级评审。区畜牧业发展中心牵头组织专家组,按照有关要求,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荐报送情况及方案开展区级评审。申报项目确定后,在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项目实施单位需向畜牧中心报送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项目预算报告,由区畜牧中心对该项目下达项目建设任务。

六、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一)申报材料。一是新建养殖场需提供所在镇街出具的选址意见及适养区证明、项目实施方案、养殖场(小区)布局平面图;二是改扩建养殖场和种公猪站良种种公猪引进需提供申报业主(或业主委托编制单位)编制的《实施方案》;项目所在地镇街的申报推荐函、项目申报意见表、项目申报对象的基本情况表;业主的相关证明材料(养殖场全景、圈舍及场内照片、用地、环评、动物防疫手续、常年存栏证明、适养区证明、周边消纳地数量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种公猪站良种种公猪引进项目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申报时间和报送方式。本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项目申报资料纸质件7套(含电子件)报送铜梁区畜牧业发展中心畜牧发展科。联系人:张春梅(电话45671360)。

 

附件:1.申报对象基本情况表

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重庆市铜梁区畜牧业发展中心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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