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民营十条扶持政策的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民营十条扶持政策的通知
有关企业:
按照《铜梁区扶持民营工业企业发展的十条措施(试行)》(铜经信发〔2018〕9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民营十条”政策兑现工作,促进民营工业企业健康发展,现就申报2018年度“民营十条”扶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申报项目为2018年1月1日后的项目,投资类项目建设工期一般不超过30个月;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资料
具体申报资料如下:
(一)总部落户扶持
由申报单位提供:1.铜梁区民营十条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3.正式申请文件(包含企业概况以及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5.税务部门出具的截止目前不欠税及纳税额证明原件;6.总部企业落户协议;6.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佐证资料。(联系人:陈运洪,联系电话:45650000)
(二)升级改造扶持
由申报单位提供:1.铜梁区民营十条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3.正式申请文件(包含企业概况以及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5.项目备案证复印件;6.设备购置发票清单及增值税发票复印件;7.税务部门出具的截止目前不欠税证明原件;8.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佐证资料;9.企业申报项目未在重庆市智能制造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申报的,请登录该平台(网址:http://222.178.203.71:8010),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企业直接登录),填写智能化改造项目登记表,点击保存提交申请资料。[如企业2018年以来(以开票时间为准)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的设备已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且补贴标准低于20%的,也可申报该扶持项目。请将已获得支持的发票在发票清单上进行备注,我委将根据申报情况等进行综合审核后,确定是否予以资金支持。](联系人:毛贤泉,联系电话:45689009)
(三)成长壮大扶持
由申报单位提供:1.铜梁区民营十条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3.正式申请文件(包含企业概况以及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5.税务部门出具的截止目前不欠税证明原件。6.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佐证资料。牛羚、瞪羚、独角兽企业的奖补此次暂不申报(联系人:张晨燕,联系电话:45689015)
(四)科技研发扶持
由申报单位提供:1.铜梁区民营十条·科技研发扶持政策申报表(见附件5);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3.正式申请文件(包含企业概况以及申报补助事项的基本情况);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5.201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复印件);6.2018年度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从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打印);7.2018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辅助账;8.其他与申报补助事项有关的佐证资料。(联系人:蒋必伟 ,联系电话:45673122)
(五)挂牌上市扶持
重庆OTC挂牌由申报单位提供:1.铜梁区民营十条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3.正式申请文件(包含企业概况以及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5.税务部门出具的截止目前不欠税证明原件;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同意挂牌函;6.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佐证资料。
新三板挂牌或上市由申报单位提供:1.铜梁区民营十条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3.正式申请文件(包含企业概况以及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5.税务部门出具的截止目前不欠税证明原件;6.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挂牌函(新三板挂牌);中国证监会核发的IPO批文(境内上市);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佐证材料(境外上市);7.企业工商登记变更核准通知书、营业执照等复印件;8.企业所得税税票复印件;9.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佐证资料。(联系人:黄春燕,联系电话:45879133)
(六)其他扶持项目(请先联系确认后进行申报)
1.铜梁区民营十条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3.正式申请文件(包含企业概况以及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5.税务部门出具的截止目前不欠税证明原件。6.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佐证资料。
三、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正式申请文件”及“真实性承诺书”中扶持政策的申请单位为《铜梁区扶持民营工业企业发展的十条措施(试行)》文件规定的责任单位(其中,科委现改为“科技局”,金融办现改名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投促中心现改名为“招商投资局”),资料先统一交到铜梁区经济信息委。
(二)申报资料均需一式两份,用A4规格纸打,胶装成册并加盖骑缝章(或每页都盖章),按申报专题要求提交的材料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不得缺项。上报纸质材料一经受理,不予退还、补充、修改,请各申报企业自行留档备查。
(三)请申报单位务必于2019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区经济信息委规划投资科(联系人:毛贤泉,联系电话:45689009,15223109369)。
附件1.铜梁区民营十条项目申报表.xls
附件2.真实性承诺书.doc
附件3.设备购置发票清单.xls
附件4:铜梁区扶持民营工业企业发展的十条措施(试行).pdf
附件5.科技研发扶持政策申报表.xls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