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印发《促进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局、工商联:
着眼于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企业创造活力充分迸发,市科技局、市工商联研究制定了《促进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加强协同配合,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9年12月24日
促进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根据《科学技术部全国工商联关于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资〔2018〕45号)和《科学技术部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国科发区〔2019〕268号)精神,就促进全市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统筹布局建设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精心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大赛、双创活动周等创新创业活动,完善民营科技型企业孵化育成体系。
二、鼓励科技人才依托"重庆英才计划"等人才计划,创办领办民营科技企业。鼓励创客及创业团队利用创新创业项目,开办民营科技型企业。
三、支持民营科技型企业利用创新券购买研究开发、技术转移等科技服务及融资辅导服务,降低创新创业成本。
四、支持民营企业联合市内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牵头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利用研发补助资金实施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项目,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五、支持民营企业坚持诚实守信原则填报科技型企业入库信息和更新年度数据,获得知识价值信用评级,申请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解决轻资产融资难问题。
六、支持民营企业根据各自成长阶段和需求,申请科技创业种子基金、天使基金投资,申请挂牌重庆科技创新板等平台,拓宽投融资渠道,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
七、支持民营企业融入科技创新管理,在科技创新规划制定和政策调研中充分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和建议,在科技计划指南编制、实施方案论证、项目评审、预算评估、结题验收等环节注重邀请民营企业专家参与。
八、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及其专家团队与民营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建新型研发机构、联合研发基地(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中心)等平台,共享科研仪器设备、实验设施、科技文献等资源,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九、建立健全科技企业家创新思维和能力提升培训机制,倡导民营企业家坚守实体经济,弘扬工匠精神,运用创新方法,加快成为具有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创新型民营企业家。
十、持续开展"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服务月"活动,加强对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技术交易所得税和增值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和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等财政支持政策的解读,浓厚创新发展氛围。
十一、及时总结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新典型、新模式和新机制,大力宣传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成功经验和突出成果,增强民营企业的获得感和荣誉感,引导民营企业坚定走依靠科技进步的内涵式发展道路。
十二、建立全市各级科技部门与工商联组织的沟通交流长效机制,围绕促进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共同研究和落实支持措施,共享工作信息和数据资源,共同确定优秀民营科技型企业的培育对象和服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