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长寿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力推进创新生态区建设,根据《重庆市长寿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扶持办法(试行)》(长寿府发〔2017〕60号)相关要求,现就2017年度长寿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长寿区内工商注册、经营、纳税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以及工作或居住在本区的公民。
(二)单位或个人开展的科技创新活动必须符合《重庆市长寿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扶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扶持办法》)中鼓励扶持的创新项目。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交以下必备材料(复印件均加盖单位鲜章):
1.2017年度长寿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2017年度长寿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项目汇总表(附件2);
3.单位申请者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个人申请者提供本人户籍和身份证或者工作、居住所在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具体相关证明材料,详见《2017年度重庆市长寿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申报指南》(长科委发〔2017〕36号)。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
(一)申报项目单位或个人必须填报《长寿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以及《长寿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相关部门受理审查。请相关单位在长寿区政府门户网或QQ群86621796下载相关表格。
(二)申报时间为:2018年3月1日-2018年3月30日,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请申报单位将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编写目录、页码,交区科委322办公室。(长寿经开区外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区科委受理;长寿经开区内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由长寿经开区经发局初审后交区科委受理。)
四、联系方式
区科委:郑 锦 023-40886812
经开区经发局:黄立轩 023-40716018
附件1: 2017年度长寿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申请表
附件2: 2017年度长寿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项目汇总表
重庆市长寿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2月28日
长科委发〔2018〕4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长寿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长寿府发〔2017〕60号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长科委发〔2017〕28号关于申领2017年度科技型企业创新券的通知.doc
长科委发〔2017〕36号关于发布《2017年度重庆市长寿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