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重庆市技术创新
示范企业暨推荐申报国家技术
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产业主管部门,各工业控股(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9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9〕97号)和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渝经信发〔2014〕7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认定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
(一)申报重点。
1.双百企业(100户重点工业企业和100户成长型工业企业);
2.2018年度重庆市优秀创新型企业;
3.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创新能力强且市场经济效益显著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申请认定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企业应符合《认定办法》(见附件1)中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
(三)申报认定的程序及要求。申请认定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企业,应按照《认定办法》中的有关要求认真编写《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和《企业技术创新评价数据表》,并附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经企业负责人签字同意并盖章后报区县主管部门初审。区县主管部门将推荐申报企业的相关情况填写《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连同推荐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一份)于2019年5月27日前报送到市经济信息委行政服务大厅,各区县推荐企业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58331106@qq.com。
(四)认定结果。对申请认定的企业,市经济信息委将会同市财政局按相关程序和要求择优确定2019年度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名单并授牌。
二、2019年度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推荐申报工作
(一)申报重点。
1.已获评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重庆优秀创新型企业,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突出成果的企业;
2.具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
(二)申报认定的程序及要求。申请2019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企业,应符合《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文件中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同时,按照要求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各申报企业请于2019年5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一份)报送到市经济信息委行政服务大厅。
(三)推荐申报结果。对申请认定的企业,市经济信息委将会同市财政局按相关程序和要求择优推荐上报。已获得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企业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优先纳入推荐上报名单。
三、其他事项
请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申报,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查和报送工作。各申报企业需对上报资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三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科技处联系人:
王 亚 63895632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行政服务大厅联系人:
方 媛 62320183 96005
行政服务大厅地址:渝北区龙山路70号龙山街道办1楼
附件:《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zip
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zip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zip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5月13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