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场主体及个人:
为大力扶持和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根据《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永川市监发〔2020〕6号,见附件1),现就申报2019年度永川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项目通知如下:
一、资助奖励范围和标准
(一)资助奖励范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取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PCT国际专利,缴纳的专利年费,获得的中国专利奖、中国外观设计奖,重庆市评审通过的专利导航项目,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并获得证书,评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利息;
(二)资助奖励标准:《重庆市永川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规定的标准。
二、申报材料
(一)《重庆市永川区专利资助奖励申请表》(附件2)、《重庆市永川区专利资助奖励申请明细表》(附件3)、《重庆市永川区新增注册商标资助奖励申请表》(附件4)和《永川区新增注册商标申请资助奖励明细表》(附件5);
(二)《重庆市永川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时间
2020年6月30日前
四、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请
申报者将申报材料纸质件报送至各镇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并将电子档发送至各所指定邮箱(见附件6);由市场监督管理所指定专人对纸质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条件,是否一致、完整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至区知识产权局。
(二)资料审查
区知识产权局指定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征求意见
对申请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的,统一发送至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四)报请审批
由区知识产权局会同区财政局对征求意见后的名单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审批后在永川区政府网站公示。
(五)资金拨付
公示期满,按标准兑付。
五、注意事项
(一)各镇街、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做好政策的宣传,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做好申报;
(二)申请人提供的开户资料应与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请表中填报的收款账户信息一致;因收款账户信息有误致使银行退款的,将不再安排统一拨付,责任自负;
(三)申请人须对所上报的资料和数据负责,确保材料的齐全和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恶意套取专利资助资金的申请人,限期收回已拨付资助资金,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谭晓蓉,联系电话:49876254,15213446132
附件1: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重庆市永川区专利资助奖励申请表
附件3:重庆市永川区专利资助奖励申请明细表.xlsx
附件4:重庆市永川区注册商标资助奖励申请表;
附件5:重庆市永川区注册商标资助奖励申请明细表;
附件6:重庆市永川区各镇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及联系方式。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 庆 市 永 川区知识产权局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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