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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生成日期:
2019年04月04日
发布机构: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截止日期:
文号:
渝经信发〔2019〕36号
适用行业推荐:
渝经信发〔2019〕36号
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渝经信发〔2019〕36号    浏览量:740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

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万盛经开区经信局、双桥经开区经发局、两江新区产业促进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荐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工企业函2019164)精神,现将开展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县产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自愿申报的原则,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创业基地、楼宇产业园进行申报。

二、《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每次公告有效期为三年。2016年公布的示范基地将于20191231日有效期满,此次可以再次自愿重新申报。

三、各申报单位须按《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后,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光盘)报送所在区县产业主管部门

四、各区县产业主管部门在按照申报要求和条件对申报材料的齐备性、申报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后,正式行文连同申报材料426报市经济信息委。联系人:刘剑,联系电话:67625759,邮箱:510251443@qq.com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zip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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