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9年度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产业主管部门,各工业控股(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渝经信发〔2016〕86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见附件1)确定的认定基本条件。
二、申报认定的程序及要求
2019年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企业网上申报和报送纸质材料到区县主管部门初审的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4月30日;区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送企业申报资料到市经济信息委行政服务大厅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
(一)网上申报。
申请2019年市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须登录产业技术创新
系统(http://cx.cqfund.gov.cn/),注册系统账号(已有账号的可直接登录),在“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标题下点击“新申报企业技术中心”栏目按要求填报数据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资料报送。
1.申请2019年市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认真编写《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填写《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企业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要求见附件2),并将所有申报资料胶装成册,经企业负责人在《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上签字同意并盖章后,报主管部门初审;
2.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在《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上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一份)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行政服务大厅;
3.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请到当地(区、县级)税务部门开具无税收不良记录的证明(见附件3),在报送企业技术中心纸质申请材料时一并提交(不胶装到申请资料里)。
三、认定结果
对申请市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市经济信息委将在综合考量行业平衡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申报材料评审、运行情况答辩和现场核查等情况,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重庆海关按相关程序确定2019年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名单并授牌。
各企业及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查和上报工作。企业须对所上报的资料和数据负责,确保材料的齐全和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企业,取消其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资格,两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联系人:
王 亚(综合咨询) 63895632
王 馨(申报系统咨询) 63899455
行政服务大厅联系人:
方 媛(接件咨询) 62320183 96005
行政服务大厅地址: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路70号龙山街道办1楼
附件:附件1:《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渝经信发〔2016〕86号)[2].doc
附件2:企业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要求[1].zip
附件3:税务部门出具无税收不良记录的证明模板[1].zip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