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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做好重庆市工业企业智能制造能力评测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500000009276281J/2020-04990
生成日期:
2020年08月06日
发布机构:
市经济信息委
截止日期:
文号:
渝经信智能〔2020〕135号
适用行业推荐:
渝经信智能〔2020〕135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做好重庆市工业企业智能制造能力评测工作的通知
渝经信智能〔2020〕135号    浏览量:919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庆市发展智能制造实施方案(20192022年)》等文件精神,市经济信息委组织开发了智能制造信息管理平台,建立统一的智能制造能力评价体系,进一步提升全市智能制造信息化管理能力,加快推动全市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制造。现就用好智能制造信息管理平台做好全市工业企业智能制造能力评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智能制造能力评测系统简介  

       智能制造能力评测系统是由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重庆大学智能制造专家团队基于《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方法》等国家标准开发的企业智能制造水平评估系统。智能制造能力评测系统设计了离散型制造和流程型制造两种评估路径,每种路径分为20个左右的能力子域,全面体现企业智能制造能力,同时通过区县、行业以及智能制造发展指数分布情况等不同维度的对比分析,全景式展现全市智能制造发展水平。 

       智能制造发展指数是衡量全市智能制造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智能制造发展指数区间为0-100,分为5个评价级别,0-20为规划级,20-40为规范级,40-60为集成级,60-80为优化级,80-100为引领级。其中,规划级是指企业开始对实施智能制造的基础和条件进行规划,能够对核心业务活动(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进行流程化管理;规范级是指企业采用自动化技术、信息技术手段对核心装备和业务活动等进行改造和规范, 实现单一业务活动的数据共享;集成级是指企业对装备、系统等开展集成,实现跨业务活动间的数据共享;优化级是指企业对人员、资源、制造等进行数据挖掘,形成知识、模型等,实现对核心业务活动的精准预测和优化;引领级是指企业基于模型持续驱动业务活动的优化和创新,实现产业链协同并衍生新的制造模式和商业模式。  

       二、工作要求  

       (一)做好组织协调。各区县经信主管部门要牵头做好参评企业组织工作,力争2020年全市8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实现测评,积极推动中小工业企业参与测评,逐步扩大工业企业覆盖面,每年度重点推动规上企业实现评测结果的年度更新。  

       (二)线上准确填报。智能制造能力评测系统为问卷调查,相关结果将对全市智能制造发展决策产生重要影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确保评测结果准确反映企业真实发展水平。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经信主管部门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对评测结果虚高、与实际水平相差较大的企业,将在系统内予以通报。 

       (三)数据持续更新。参评企业每隔三个月可更新一次能力评测数据,每年应至少要更新一次智能制造能力评测数据。通过持续更新企业可追踪自身智能制造能力成长路径,以更好指导企业开展智能化转型升级。  

       (四)深化结果应用。参评企业可依据评测结果,全面了解掌握自身智能制造水平,并与行业平均水平进行比较分析,针对性开展短板能力的改造升级。各区县经信主管部门可依据大数据分析结果制定本区域智能制造升级策略和扶持政策,推动各区县智能制造水平不断提升。  

       (五)强化管理考核。参加智能制造能力评测可作为企业享受市级、区(县)级各类扶持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政策的前置条件。各区县规上企业参评率/更新率任务目标以市考核办正式文件为准,对未完成任务的,将在考核总得分中扣减。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85

附件:智能制造能力评测系统操作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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